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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鄞州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经信〔2017〕34号)
发布日期: 2017-11-03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街道) 、工业园区工贸办(工贸科、经济发展科)、财审办(科),区内各担保机构: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7年鄞州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鄞州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鄞州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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