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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193号)
发布日期: 2017-11-22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鄞州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广泛倾听和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心工程”,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63号)和《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鄞党办〔2017〕1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由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二)尊重民意、突出民生;

(三)公益均等、普惠共享;

(四)量力而行、先急后缓;

(五)可评可检、注重绩效。

第四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内容、范围。

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就业创业;(二)教育事业;(三)卫生医疗;(四)社会保障;(五)环境治理;(六)交通出行;(七)文化体育;(八)养老助残;(九)公共安全;(十)城市管理;(十一)镇村建设(十二)智慧政务;(十三)其它应纳入民生实事范畴的项目

第五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要求:

(一)在项目建议上,应具备可操作性,一般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背景、具体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可行性分析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特殊情况也可简化处理。

(二)在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以及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三)在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我区实际,量力而行,尽可能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优先支持发展民生经济。

(四)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形象进度有明显变化。

(五)在投资规模上,应具有规范性,建议项目应根据财政预算安排,严格按照每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通告中投资规模要求进行征集。

第六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主要征集方式:

(一)社会征集:通过中国鄞州网、鄞州新闻网、《鄞州日报》、鄞响客户端、“政务双微”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要求、地址、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征集。

(二)座谈征集:通过分类分片召开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进行征集。

(三)调研征集: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征集意见。

第七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社会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下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通告。

(二)收集整理:在征集阶段结束后20日内,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按照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原则和要求,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分类、筛选和整合,并由相关单位进行完善论证后拟定初选项目。

(三)讨论初选: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核实,确定初选项目。

(四)征求意见: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就初选项目通过召开区人大代表中心组、小组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征求意见,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候选项目。

(五)集中决策:民生实事项目候选项目通过区委区政府相关程序讨论研究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初审,在初审通过后,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票决。

(六)项目公告:经票决确定的区民生实事项目在相关媒体上公告,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鄞州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鄞州区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王兆波

副组长胡开通  

成    崔明飞   区人大办

傅纪德   区政府办

              汤旭波   区政府办

              鲁宝明   区政协办

              莫菊妃   区人大代表工委

              刘玮枫   区政协委员工委

              林    敏   区纪委

              俞林明   区委组织部

              应林辉   区委宣传部

              杨奇伦   区发改局

              徐源忠   区财政局

              余晓虹   区审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汤旭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岳峰、朱蓓蕾、邬田田、高汉荣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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