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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鄞州区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87号)
发布日期: 2017-11-02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7年鄞州区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评价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2017年鄞州区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形成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努力实现我区开放型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提质增效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和对象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鄞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南部商务区管委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长丰开发建设指挥部。

二、评价目标及指标分解

(一)利用外资(详见附件1

2017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6.3亿美元。

(二)对外贸易(详见附件2

2017年,全区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0.5 %,其中出口继续保持占全市的比重不下降;进口培训300人次。

(三)外经合作(详见附件3

2017年,全区新批境外企业和机构28家,中方投资额2.85亿美元,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营业额2.56亿美元。

(四)服务贸易(详见附件4

2017年,全区服务外包执行总额75.8亿元,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34.2亿元,同比增长17%。

三、评价办法

(一)评价标准(详见附件5

1.将指标完成情况换算成评价分办法。

2.部分指标超额完成采用加分办法。

3.非量化指标采用附加分办法。

(二)奖项设置

根据开放型经济各项评价得分和相应权重比例及相关重要工作表现,评选开放型经济工作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四、评价程序

利用外资评价数据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对外贸易、外经合作、服务外包评价数据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

由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价办法计算得分实绩,提出获奖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外资工作评价指标

2.2017年外贸工作评价指标

3.2017年外经工作评价指标

4.2017年服务贸易工作评价指标

5.2017年开放型经济工作大奖评分标准

6.2017年外资工作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7.2017年外贸工作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8.2017年外经工作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9.2017年服务贸易工作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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