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7〕88号) | ||||||||||||||||||||||||||||||||||||||||||||||||||||||||||||||||||||||||||||||||||||||||||||||||||||||||||||||||||||||||||||||||||||||||||||||||||||||||||||||||||||||||||||||||||||||||||||||||||||||||||||||||||||||||||||||||||||||||||||||||||||||||||||||||||||||||||||||||||||||||||||||||||||||||||||||||||||||||||||||||||||||||||||||||||||||||||||||||
发布日期: 2017-11-02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甬政办发〔2013〕7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2017年省、市、区政府工作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攻坚克难,加档提速,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为建设“名城强区”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行政区划调整,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至2017年底,确保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强化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总量增长控制在4.0%以内。 (二)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分类收集运输率达到100%。 2017年鄞州区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表
(三)深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宣传培训和社会动员,分类实施范围内公众分类知晓率达到85%,垃圾分类收集服务满意率达到80%。
(四)确保2个社区、2条商业街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试点。 三、主要任务 (一)控制垃圾总量增长,实现垃圾减量目标 近几年我区生活垃圾年平均增长率持续攀高,末端生活垃圾处置压力越来越大,处理能力不足的风险隐患日益加重。急需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解落实减量指标,重点抓好居住小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二)加快各方融合,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 一是发挥多种优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和优化好的工作方式,充实和调整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分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市里要求召开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与各街道签订责任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垃圾分类考核督查工作,引入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第三方考评队伍,加大考核范围和力度,形成每天考核、每周通报、每月覆盖的考核督查模式,考核结果纳入到各部门各街道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建立约谈、曝光机制,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街道和部门由区领导进行约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市对区考核通报中反映的问题及日常考核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予以曝光。 二是落实街道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各街道要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属地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街道要加快健全宣传培训体系,重点在分类知识普及、居民分类习惯养成、分类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实效。加强基层力量配置,各街道要落实专门人员、社区配备专职社工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街道、社区”二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网络,并建立街道对社区的考核机制。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积极同市级对应部门主动对接,形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大合力。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供销社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区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管工作;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支持和协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住宅小区物业综合评估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要将垃圾分类列入区级年度重点主题宣传内容,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范畴;区直机关党工委落实在机关公务员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和推广垃圾分类工作,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机关评选内容;区教育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国资办)分别落实学校、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单位人员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确保设施配置、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三到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创设载体,动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践。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带头参与垃圾分类作为“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内容,时时处处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 (三)突出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提升分类成效 一是提高源头分类质量。各街道要以示范小区创建为抓手,充分调动社区、市场和社会力量,创新机制手段,切实提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成果激励制度,采用可计量可核查可报告方式评价社区分类成果,并给予社区经费激励,提高社区和居民积极性;充分利用智慧环卫信息系统——垃圾分类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厨余垃圾分类质量的拍照工作,建立居民家庭分类行为和分类质量档案,进行精准指导;同时加强对督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督导员的专业性,保持督导员队伍的稳定性,保证督导员能够熟练掌握二维码扫码工作,不断增加开袋检查数量,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对居民的督导力度。试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模式,集中力量进行督导,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缩短垃圾停留时间。鼓励和引导物业、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切实提高分类质量和效率。 二是深入推进“邻里帮带、织网工程”。以一家一户为基础,以楼道为突破口,通过“四个一下”、“五个环节”、“六种方法”引导楼道居民做到:碰面提醒一下、抽空交流一下、相互督导一下、定期评比一下;牢牢把握“学、分、投、运、考”五个环节,做到“学得透、分得清、投得准、运得顺、考得严”;按照“居干包片、定人包户;户户承诺、人人参与;一户一档、星级评优;示范带动、楼道公示;善于结合、丰富活动;相互监督、定期交流”的方法,形成帮、学、赶、超氛围,像蜘蛛结网一样层层叠加、环环相扣,达到抓好一个楼道,带动一个小区的成效,实现垃圾分类“家家都做,人人都会”的目标,各街道要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做好试点工作,并在年底前对试点小区进行验收检查,总结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 三是完善四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收运水平,在全区推广常青藤社区“投口朝外、成列摆放、桶盖合严、桶身整洁、对号收运、地面清爽 ”24字规范化收运模式,规范居住小区分类垃圾的分类收集,促进居住小区垃圾集置与收运之间的有效衔接,减少垃圾收集对道路通行、环境卫生的影响。实施有害垃圾有偿兑换活动,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储存、专业运输、安全处置”的要求,不断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扩大有害垃圾市场化收运试点范围和大件垃圾收运范围,持续做优生活垃圾分类解决混收混运问题的“新鄞州模式”。 (四)完善设施配套,保障基础支撑 一是推进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抓好工程进度,确保我区2个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于2017年年底前竣工。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后续工作。 二是推进小区内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各街道启动小区内分类投放设施改建计划,扎实做好2017-2018年度分类投放设施提升计划,引导居民积极建言献策,鼓励社区和物业公司主动参与垃圾房改造及垃圾桶点位方案的优化和细化,保障小区内四色垃圾桶配置齐全,放置整齐,符合分类要求。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 (五)创新参与载体,号召全民行动 一是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区、街道、社区三级要强化分级分类培训,覆盖从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作业服务的人员,以及新开展分类的实施主体。重点针对机关干部、家庭妇女、团员青年和中小学生等四个群体,深入开展“绿色先锋”、“信义主妇”、“青春绿领”、“金色少年”等“四大行动”,通过主题宣讲等形式,促进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全面提升居民分类质量。进一步发挥宣讲团的“桥头堡”作用,不断丰富宣讲内容,针对居民、社区工作者、督导员、物业管理人员、机关党员干部等不同群体的特性,制定差异化的宣讲方案。持续组织“垃圾去哪儿了”公益环保考察活动,让更多市民群众特别是分类督导员、物业管理人员、一线保洁员等亲身体验到垃圾分类的绿色实践,提升认可度和成就感。不断扩大模拟厨房覆盖面和利用率,不断拓展体验内容,提高道具的科技含量。设立“旧物交换与改造工作室”,定期开展旧物交换与改造主题活动,倡导旧物再使用的绿色理念和实践。通过各种特色的宣传、活动等载体,开展百、千、万工程,即至今年底,使一百个小区、一千个楼道、一万户家庭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能够明显提升。 二是持续营造浓厚氛围。各街道要利用多种手段营造宣传氛围,在小区内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路灯杆道旗等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要求已经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宣传种类基本达到三种以上。各部门要积极利用单位内的中心电子屏、宣传窗、网站等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利用商场LED显示屏宣传垃圾分类,在全区主干道路灯杆上制作宣传道旗,利用围墙、公交站台、地铁进出口灯箱等地方宣传垃圾分类,做到垃圾分类宣传无死角。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品的制作,大力开展各类具有鄞州特色的宣传主题活动,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方位、立体式、持续化营造浓厚氛围,达到随处都有、随时可见、潜移默化、环境熏陶的效果。 三是擦亮“我就是影响力”品牌。各街道各部门要注重人物典型塑造,深度挖掘一线督导员、志愿者等不同群体事迹,依靠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力量,打造垃圾分类“我身边的榜样”,持续扩大垃圾分类影响。 (六)汇聚社会资源,助推分类工作 一是培育和发挥志愿团队力量,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在全区推广丹顶鹤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建立以城管义工为主的志愿服务队伍,力争人人都能宣传知识、能入户指导、能督导检查。同时全面吸收志愿者,老少青齐头并进,建立以老年志愿者为主的示范引领岗,以“80、90”后年轻家庭为主的典型培育岗,以青少年学生为成员的宣传实践岗,共同分担全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劝导与指导工作。 二是建设和完善公益众筹平台。探索成立垃圾分类公益基金,搭建垃圾分类众筹平台,吸引众资、凝聚众智,通过项目创投,汇集社会力量,引入垃圾分类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助推垃圾分类工作自我发展。 三是引导支持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推行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试点工作,引进专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前端工作,积极探索新模式。探索社会组织服务垃圾分类模式,采取“引进+培育”的方式孵化本土垃圾分类公益组织,提高志愿者组织的能力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专业化、岗位化和项目化,让垃圾分类工作实现持续、有效、良性运转。 四是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学生主力军作用。深化校园垃圾分类“五个一制度”,开展高校+中小学“1+1”结对服务活动,同时着力探索“学校+社区”模式,更好地发挥“小手”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加强与辖区内高校机构的合作,研究探索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新方法、新模式,有效提升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2017年是我区行政区划调整运行的开局之年,也是垃圾分类攻坚之年,全区上下要继续秉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以翻篇归零的姿态、闻鸡起舞的干劲、真抓实干的作风,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 打造垃圾分类“新鄞州”样板。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既要抓统筹部署,也要抓督察落实,对一些关键性工作要牵头组织制定方案。牵头部门对经办的事项举措要全程负责、一抓到底,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可落实、可核实的硬性要求。要把垃圾分类工作同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各街道对本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既要把市、区两级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又要结合实际部署实施、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街道各部门要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加强沟通交流,自加压力、自行对账、自我督查,并落实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牵头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投入,保障到位。各街道要落实街道和社区专职人员,安排相应经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类工作联络员。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配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四)注重成效,严格考核。各街道要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努力提升居民分类源头分类质量,结合分类工作实际,对设施未发放到位的小区要提前宣传,提前培训,提前发动,严格按照收运标准做好准备工作,紧抓收运工作进度;对于设施已发放到位的小区,要按照工作进度按时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同时要认真开展小区内收运情况检查,杜绝混收混运现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年度目标,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五)试点创新,寻求突破。各街道各部门因地制宜,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方式,引入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要加快“末端处理模式”向“源头治理模式”转变,整合资金、组织力量等各类资源,引导支持居住小区源头分类和资源回收工作,提高分类效率和效益。 附件:1.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 工作考核办法 2.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 工作责任分解 附件1 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 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进落实《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生活垃圾分类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专业考核和公众监督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工作。 二、考核主体 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考评机构对各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城区12个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 (二)考核对象 潘火街道、福明街道、东柳街道、中河街道、东郊街道、下应街道、明楼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白鹤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及区级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 1.各街道: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分类收集覆盖率、分类效果、项目保障、收运体系、宣传工作、培训工作、工作机制、公众监督等8个方面(详见附表1),月度考核总分80分,季度考核总分85分,年度考核总分100分,同时设立加分项30分。街道年度总分=(1—11月平均分*70%)+(12月份得分*30%)+年度加分项。 2.区级各部门: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机制等九个方面(详见附表2),季度考核总分64分,年度考核总分100分,同时设立加分项10分。 四、考核方式 (一)各街道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考核机构,结合各街道每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采用实地抽查、月度通报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 (二)区级各部门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考核机构,结合区级各部门每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采用不定时实地抽查,每季度通报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 五、相关说明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发文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 (二)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区政府对各街道、区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三)各街道各部门应参照本考核办法,逐步完善常态化层级考核评价机制。 附件:1-1.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标准 1-2.2017年鄞州区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1 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标准
备注:1.考核方式以现场检查和台帐检查为主。 2.被市分类办下发督查单扣分的,按照区级督查单标准相应扣分。 3.月度考核中第二项辖区分类效果和第三项项目保障的成绩按当月考核成绩*一定的系数(具体系数规定如下:以20个开展小区或10000户开展户数为基数,每增加7个开展小区或2500户开展户数,加0.01系数,例如:20个开展小区的,为系数1;27个开展小区的,为系数1.01; 10000户开展户数的,为系数1;12500户开展户数的,为系数1.01,以此类推。开展小区不足20个但多于10个的,系数为0.98;开展小区不足10个但多于5个的,系数为0.96;开展小区不足5个的,系数为0.95。)街道按开展小区和开展户数系数不一致的,按从高原则。 附件1—2 2017年区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标准
备注:如某部门工作任务共6项,则每项计分为30/6=5分,即1项未完成扣5分,以此类推。
附件2 2017年鄞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与循环利用工作责任分解 为全面落实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各街道各部门年度职责明确如下: 一、年度工作目标 1.强化源头分类减量,生活垃圾总量增长控制在4.0%以内。(责任单位:各街道、各成员单位) 2.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分类运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街道、区人力社保局、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教育局、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3.深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宣传培训和社会动员,分类实施范围内公众分类知晓率达到85%,垃圾分类收集服务满意率达到80%。(责任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4.积极试点社区、商业街实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区综合执法局) 二、强化统筹协同,提升政府推动效能 5.建立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6.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区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项目。(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政研室,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7.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完成垃圾分类年度目标。(责任单位:各街道) 8.推进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完成各级机关单位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年度目标,及时报送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机关事务局) 9.推进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完成各类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年度目标,及时报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10.推进国有企业垃圾分类。完成国有企业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年度目标,及时报送国有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11.推进学校垃圾分类。完成中小学校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年度目标,及时报送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相关街道) 三、抓住关键环节,提升分类工作成效 12.充分发挥样板小区示范作用,积极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责任单位:各街道) 13.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成果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区供销社) 14.全面开展厨余垃圾分类质量的拍照评级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15.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模式试点。(责任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16.规范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收运作业。(责任单位:区区综合执法局) 17.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的垃圾分类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和协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住宅小区物业综合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街道) 18.实施有害垃圾有偿兑换活动,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19.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监管。(责任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20.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进一步加大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各街道) 21.建立区对街道、街道对社区的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四、精心组织谋划,提升分类基础支撑 22.2个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年底竣工。(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23.继续推进居住小区配套分类设施改建两年计划。(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24.科学谋划分类转运站投用之后的分类收运体系构建、现有小型垃圾转运站的功能提升工作。(责任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 五、创新参与载体,提升社会共治合力 25.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典型事件、典型家庭及人物的宣传和报道,以点带面深入报道,扩大宣传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区文广新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26.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利用广场、车站、公交车身、公交候车亭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有计划地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同时各类主要媒体在黄金时间免费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区综合执法局) 27.建立层级教育培训机制,分区域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开展对管理人员、督导员、志愿者以及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指导水平及社区居民的分类水平。开展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讲做结合的广场活动和社区宣讲、入户宣传等活动,分不同时段和不同年龄段普及与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责任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28.持续开展“垃圾去哪儿了”公益环保考察活动,设立“旧物交换与改造工作室”,定期开展旧物交换与改造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综合执法局) 29.深化校园垃圾分类“五个一制度”,落实垃圾分类作为中小学校环境教育知识,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发动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街道) 30.开展高校+中小学“1+1”结对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街道) 31.推进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做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报送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32.引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责任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33.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动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践。(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34.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参与垃圾分类作为“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内容,时时处处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党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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