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农村品质 建设美丽鄞州”暨农村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15〕174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品质建设水平,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 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结合鄞州区实际,并经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建设美丽中国战略决策,省、市作出建设“两美”浙江、“美丽”宁波,实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优化生态人居环境,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组织实施农村品质提升行动、建设美丽鄞州,助推宁波市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已成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农村是新型城镇化的另一面。一个美丽宜居且具生活品质的城市必然是城乡统筹协调、城乡一体发展、城乡互促共进、城乡相得益彰的城市。实施农村生活品质提升行动,再次掀起村庄整治建设热潮,加快建设环境美、经济美、人文美、和谐美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美丽鄞州宁波,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市建设“两美”浙江的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深入实施市委“六个加快”战略、“双驱动四治理”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美丽镇村幸福家园建设,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建设美丽鄞州为目标;以治理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乱扔”的全域整治为重点;以改善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农村住房、生态环境的城乡一体为方向;以“面上整洁、线上靓丽、点上出彩”美丽乡村点线面结合为抓手,着力构建农村形态更美、农民生活更好、农村建设发展更加充满活力的新景象。 三、工作目标 按照加快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到2017年,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城乡清爽”等专项行动,实施农村全域环境大整治,农村环境基本达到“清爽、整洁、有序、优美”要求;积极推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配套、统一管理、联户拆建”的“四统一联”机制,开展农民改善型住房成片联建试点,探索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有效途径,力争试点村达到14个(每个镇乡1个);强化特色品牌意识,坚持农村多样保留,每年建设美丽乡村风景线、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美丽乡村精品村各1条(个)以上;水环境、卫生保洁、生态绿化、交通客运等城乡基础设施联网对接,城乡规划建设互为一体,成为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区。 四、实施范围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鄞州中心城区和卫星城(集士港镇)、中心镇(咸祥镇、姜山镇)已分别纳入中心城区和县城品质提升实施范围,全区农村品质提升实施范围确定为除6个街道、3个中心镇外的14个镇(乡)。 五、主要任务 (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围绕建设水平更高、人民更加满意的“五连冠”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以《关于开展鄞州区“城乡清爽行动”的实施意见(2015—2017年)》(鄞文明委﹝2015﹞2号)为指导,推动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向农村拓展延伸,开展全域创建和更高品位创建。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清理清运为重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城乡清爽行动”,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和卫生死角清理,实现“道路洁化、镇容靓化、河道净化、街路序化、村庄美化”。 1.明确责任边界。建立镇(乡)负总责,村级抓落实、保长效的工作机制。镇(乡)为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第一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工作职责,做到“五明确”,即目标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奖惩明确。镇(乡)按照全区行动方案,整合力量,加强排摸,明确重点,全面推进。各村建立保洁队伍,实施门前“三包”,加强宣传教育,制订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环境卫生行为。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明确镇(乡)、村之间边界保洁责任,建立分级台账,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区域保洁分片包干、到岗到人。 2.排查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逐一列出问题点,建立台账。明确每个问题点区位、数量、面积、责任单位,保留影像。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理清整治范围,确定整治时序,着力解决农村现存的突出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问题。 3.深入推进整治。根据各地排查情况,从10月起至年底前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清理。彻底清除农村道路、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实现农村道路无垃圾、村庄周边无建筑垃圾、河道溪流无漂浮物。彻底清理道路两侧、庭院内外、农田周边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建筑垃圾,对季节性作物秸秆等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4.加强跟踪问效。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定期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巩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完善“一把扫帚扫到底”、“生活垃圾桶装化转运”、“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机制,2016年各镇(乡)必须落实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财政预算安排,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 (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行动 坚持“生态立区”不动摇,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不填河、不挖山、不砍树,划定环保底线,守住生态红线,强化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同步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共同建设生态优良、环境优美、自然和谐的美丽鄞州。 1.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鄞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强化资金筹措,完善质量管理,建立运维机制,努力完成“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任务。按照治污设施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的要求,研究制订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按照省、市要求,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覆盖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有机减量、资源利用。到2017年,全区计划实施试点村10个。强化源头分类,探索多途径分类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化。强化减量利用,因村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处理方法和途径,实现有机垃圾减量和资源利用。强化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开展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多村联建模式,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 3.实施农村水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制”, 2015年底全面完成黑臭河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骨干排涝洪道,2015年基本建成鄞东南沿山干河主体工程, 2017年启动鄞西骨干河道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开展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塘分类治理,2016年前全面完成三溪浦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和全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万方以上屋顶山塘整治等工程,提高水库山塘蓄水供水能力。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联网集中供水,加快农村管网、饮用水设施更新改造,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覆盖率。 4.加快村庄平原绿化。以省、市级森林村庄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森林鄞州”建设。结合全省“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提高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交通主干线两侧的绿化彩化水平。探索开展环村绿道建设,大幅增加村庄绿化,实现“村在林中,人在景中”,到2017年,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2个,美化彩化3个重点村庄,农田林网控制率保持在90%。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与农膜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建成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用量、化肥用量实现逐年缩减,到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三)农村安居宜居美居行动 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目标,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加快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的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新风貌。 1.发动群众加快“拆”。结合“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清理和村庄整体改建,大力开展农村拆危房、拆旧房、拆违规房,既要改变农村破旧零乱落后面貌,又要把村庄的有限空间整理好,有限资源利用好。强化宣传发动、强化激励鞭策,通过“三拆”,拆出村庄建设空间、拆出绿化彩化用地、拆出村内道路环通、拆出村内停车泊位等。 2.统一认识推进“改”。大力开展主干道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改造,通过“穿衣戴帽系领带”,有效改善沿线景观。2017年前,以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公路、县域主干道为重点,运用浙东民居建筑特色,大力开展沿线房屋墙面、屋顶、庭院改造,营造“远看粉墙黛瓦、近看庭院洁美、俯看房景交融”的景观效果。在主干道沿线建筑改造中,各地既要强调对沿线破旧住宅、破旧厂房、破旧仓库等改造,又要注重景观化节点的打造,同时还要重视对沿线村庄规划设计,因村制宜确定各自的墙面色调和屋顶形式,避免“千村一面”,着力彰显地域、人文特色的“各美其美”。 在推进改造过程中,明确区域路段改造时间节点,确保建一段、成一段,抓一条、成一条。 3.解放思想鼓励“建”。多渠道、多途径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加快农民改善型住房建设,依照“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的“四民”原则,落实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下放农民宅基地审批权限到镇(乡)一级,农民宅基地由部门与镇(乡)联合审批,镇(乡)负责受理、审查,部门负责审核、审定。大力引导农户整村拆建、连片联户改建翻建和梳理式单户改建,到2017年全区改善型住房成片联建试点村达到10个。继续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加快农民集居小区建设,对城中村、园中村、县城和集镇规划建成区内农村居民点,以国有划拨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整拆整建,集中建设多层和高层公寓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完善配套设施,推行城镇社区化管理。加快农村保障住房建设,研究建立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障制度,对农村地质灾害农户、危旧房户、无房户、大龄适婚青年和农村低保收入标准(2007年)20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参照城镇保障房政策,通过财政补助、修缮房屋、集中安置等方式统筹解决住房问题。 4.传承文化落实“保”。加大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力度,全面开展特色建筑的修复、特色村庄的保护、特色风貌的延续,努力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魅力乡村。探索实践农村古建筑、古民居流转机制,鼓励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古建筑、古民居的科学合理利用,通过合理利用达到保护目的。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推动有活力、有价值、受欢迎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重新焕发生命力。 5.基础设施加快“联”。加快城乡基础设施联通,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将农村公路从单车道增至双车道、局部拓宽、土路肩硬化、边沟挡墙改造、增设错车道等,到2017年力争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及提升等级40公里以上。进一步完善村道路网结构,提高村道密度,配套建设消防通道、消防水池等消防安全设施。加快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大公交站点、港湾、候车亭等设施建设,方便农民出行。重视空中各类管线,能地埋的尽量地埋,暂时难以下地的,要在整理、整合、整齐上下功夫,减少空中“蜘蛛网”。要统筹农村路网、电网改造与管线下地、饮用水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通盘谋划,合理安排工程建设时序,减少路面开挖修复。 6.公共服务注重“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广城乡合作办医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抓手,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参保率,提高补助标准。推动低保制度提标扩面,惠及更多农户。积极探索一村或多村联建养老服务中心,扩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 (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专项行动 深化巩固“百村示范”创建、美丽镇村幸福家园建设成果,提升精品村打造、成片连线创建、全域环境整治水平,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江南水乡韵味、浙东民俗风情的风景线、精品村,加快建设环境美、经济美、人文美、和谐美的美丽乡村。 1.培育美丽乡村风景线。依托区域山水资源、优势产业、历史人文等资源,加强主题策划,营造特色韵味,推动村庄整治串点成线,把一个个“盆景”打造成一道道“风景”。全区每年筛选确定重点培育风景线1条以上。沿线道路提标升级,提高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等级以及环卫保洁要求,将道路两侧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公路用地、安全保护区等纳入道路保洁范围,全面清理沿线垃圾、违法广告,实现同步保洁。沿线林带美化彩化,针对不同路段、不同节点采用“珠琏”设计理念,对节点进行重点打造,建设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植物群落,营造春季花开、夏季遮荫、秋季红叶、冬季韵律的四季景观效果。沿线村庄特色靓丽,沿线有历史文化、美丽宜居、民居民宿、产业特色等不同类型的村庄整治建设示范村。清理拆除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断壁残墙、违法广告、过时标语,优化村庄建筑景观,统一村庄房屋外形、色彩、材质,融合地方建筑特色和传统文化,形成和谐一体、具有视觉美观效果的建筑风貌。沿线田园整洁有序,深入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基地,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田间焚烧,建立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杜绝垃圾废品随意堆放,建设生态良好的美丽田园。 2.培育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实现整镇整乡整村整洁美丽、全域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每年培育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镇(乡)1个以上。坚持镇村联动,充分发挥镇(乡)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努力从一村美向村村美转变,在全区村庄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在镇域范围内统筹安排村庄整治建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乡村旅游开发以及基础设施完善等,加强农民住宅设计指导,建设具有江南水乡韵味、浙东民俗风情的特色示范乡镇。坚持全域整治建设,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同时,着力抓好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城镇周边、村村交接地带治理。结合农业“两区”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设美丽田园。坚持整体全面提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试点工作总结、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村庄水环境治理,森林村庄建设等项目的示范创建,加强村内河沟、池塘疏竣清淤,加强村内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镇域范围示范创建水平的整体提升。 3.培育美丽乡村精品村。按照村级班子坚强有力、村庄建设特色鲜明、强村富民成效显著等标准,开展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活动,总结交流村庄建设规律、工作经验,培育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领头羊,重点培育建设三类精品村,确保每年创建1个以上精品村。历史文化保护型村庄,整合相关政策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开发区域,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魅力乡村。山水资源开发型村庄,把农田作为景区来建设,把村庄作为景点来打造,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等新型业态,加快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特色经济格局,推动美丽经济发展。人口集中集聚型村庄,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村、农民集居区集中,着力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着力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4.推动美丽乡村区域协调发展。以城乡联动、协作帮扶、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强化区域协作、挖掘资源潜力,推动四明山区域不断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实施下山移民、地质灾害搬迁政策,每年完成下山移民365户以上。加大对整村搬迁、特困户异地搬迁补助力度,提高宅基地复垦收益用于搬迁农户补助额度和比例,切实降低农民迁移成本。在人口迁移相对集中的地方积极引导农田、林地流转和集中连片开发,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打造“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格局。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乡村民宿业,变山水资源优势为产业经济优势,推动美丽经济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以块为主、条块同步的责任机制。明确镇(乡)为农村品质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区、镇(乡)两级设立农村品质提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日常工作机构,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明确工作职责。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市统一部署,制订三年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建设行动,并向办公室上报综合材料、统计数据等。明确镇(乡)由一把手负责农村品质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强化区、镇(乡)两级联动推进,强化指导督导。 (二)建立城乡一体、职能贯通的服务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发扬敢闯、敢试、敢于创新的精神,围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安居宜居美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四大行动,主动延伸职能到农村基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着力破解难题,进一步构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三)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整合财政对农村投入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统筹使用绩效,加大对农村品质提升行动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PPP等形式,参与农村品质提升行动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村企结对,调动企业家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发挥智力支持、资金投入等作用,为农村品质提升行动作贡献。 (四)建立农民主体、社会协同的联动机制。加强思想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合力推进农村品质提升行动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建房热情,加快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深化城乡结对、村企结对、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模式,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进一步掀起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新高潮。 (五)建立群众首创、示范推动的改革创新机制。尊重农民群众创造实践,破解难题,做到问计于民。及时总结农民群众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创建突破,加强政府推动,形成农村发展强劲态势。 (六)建立经常抓、抓经常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农村品质提升行动纳入对镇(乡)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督查、通报、考核机制,对各地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时整改;对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约谈;切实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完善、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附件:鄞州区农村品质提升领导小组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鄞州区农村品质提升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国军 副组长:茅剑辉 成 员:钱 磊 区政府办 毛孟军 区委组织部 陈琪树 区委宣传部 钱孝平 区农办 李春丽 区妇联 钱 芳 区财政局 周 君 区环保局 张瑞良 区住建局 傅纪德 区城管局 王 煦 区交通运输局 谢赛定 区水利局 杨国财 区农林局 蔡建泓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余国祥 区规划分局 褚爱国 区国土分局 戎惠棠 区“五水共治办” 杨爱妮 瞻岐镇 周宏杉 塘溪镇 童红琴 东吴镇 戴志君 五乡镇 谢登峰 邱隘镇 陈建恩 云龙镇 李仲岐 横溪镇 郑冠勉 高桥镇 陈 光 横街镇 周小波 古林镇 戚燕枫 洞桥镇 陈晓虎 鄞江镇 曹 磊 龙观乡 宋文夫 章水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办,钱孝平任办公室主任,唐元震、何小红、林子震、王丽萍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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