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明馨、春华和井亭社区辖区范围的批复(鄞政发〔2015〕111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要求调整社区辖区范围的请示》(集政〔2015〕40号)悉。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甬鄞党〔2008〕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加强对新建住宅区居民和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区政府经研究: 一、同意调整明馨社区辖区范围。调整后的明馨社区所辖范围为:东起秋实路,南接春华路,西至集古路,北到望童西路 二、同意调整春华社区辖区范围。调整后的春华社区所辖范围为:东起杭甬高速公路和聚才路,南接云林中路,西至秋实路,北到望童西路。 三、同意调整井亭社区辖区范围。调整后的井亭社区所辖范围为:东起秋实路,南接布政西路,西至集古路,北到春华路。 接文后,望你镇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社区辖区范围调整工作,及早使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正常轨道。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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