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钱范杰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15〕11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人民政府决定: 钱范杰任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志达任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宁军任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银春任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良任宁波市鄞州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郭建良任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赛维任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免去刘春生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阳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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