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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蔡长润等任职的通知(鄞政干〔2015〕9号)
发布日期: 2017-11-1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决定:

蔡长润任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局长(挂职);

王文超任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从2015年8月起计算,为期半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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