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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区慈善总会关于开展第十五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鄞政办发〔2015〕103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区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全区第十五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关于开展全区第十五次“慈善一日捐”

活动的实施意见


“慈善一日捐”活动已成为我区募集慈善资金的主要途径,并成为全区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壮大我区慈善实力,增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现就做好全区第十五次“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目标:重点以推广慈善募救项目库为抓手,探索直观救助模式;开展网络平台募集,实现募集资金新增长;发动广大爱心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本次活动中来,营造更加浓郁的慈善氛围。

基本要求:

1.挖掘资源,积极推广慈善募救项目库。各慈善分会要积极主动,以推广慈善募救项目库为契机,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对于总会印发的慈善募救项目库的内容,可结合经济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形式宣传下发。

2.推广网络募集方式。对支付宝、网络项目捐赠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推广,扩大这些新型、便捷、有针对性捐赠方式的受众群体,让更多的人群特别是年轻人利用点对点方式认捐,以便对善款的去向更加明确,更加有信任感。

3.建立和扩增“企业留本冠名基金”。继续在规模企业、中小型企业中新发展一批企业留本冠名基金,巩固做好原有基金扩增和到期续建工作。募集小额冠名基金,广泛采取抱团组合型、村企结对型、社会救助和企业内部救助结合型冠名的模式。

4.进一步充实壮大“镇乡(街道)慈善扶贫基金”和“村(社区)慈善扶贫基金”,做好基金募集、增值、用途的宣传解说工作,在更好满足当地贫困群体救助需要的同时,扩大基金规模,增强救助实力。

5.积极提高参与率。“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十余年来,我区社会各界人士的慈善意识不断提高,慈善参与率稳中有升。但同时也有因经济效益下滑、捐款市场分流等问题产生的畏难、消极情绪,希望各地各部门党员干部努力克服这些情绪,继续做好带头表率作用。要广泛发挥慈善义工的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劝募工作。采用召开募捐会、设立募捐点、流动募捐箱和上门劝募等多种形式,充分激发广大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社区居民和各界群众的潜在爱心。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扶持公益项目、扶贫帮困、赈灾救危、助学奖学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定向捐赠。

6.继续开展好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直属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一日捐”活动,欢迎各单位集体捐出节省的一笔或几笔开支,个人原则上全体参与,消灭空白点,为基层和群众作出表率。

二、突出重点,优化资源,全力以赴开展“慈善一日捐”

我区素来有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在“义乡鄞州”的人文底蕴中,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慈善组织,要不断深化对慈善工作的认识,在《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引下,以更宽的视野、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举措,切实抓好本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实现慈善事业新发展。

各慈善分会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好参谋,制定本地“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各慈善分会“慈善一日捐”的会议和活动,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并讲话,党政领导要亲自参与,并在发展“企业留本冠名基金”、“镇乡(街道)慈善扶贫基金”、“村(社区)慈善扶贫基金”的规模上,做好有条件企业和村(社区)的工作,必要时在财力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要把“推广慈善募救项目库、推广网络募集方式”作为工作重点,巧妙挖掘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大胆尝试、捐建、结对的捐赠企业、个人,进行积极的宣传和传播,激发更多人主动地投入到慈善事业中来。要运用慈善公益广告、标语、横幅、黑板报、宣传窗、广播等营造氛围。

三、活动中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1.坚持捐款自愿原则。捐赠不论多少、爱心不分大小、精神同样可贵。要始终坚持捐赠自愿、重在参与的原则。活动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要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慈善捐赠的减税免税政策,让捐赠企业和个人合法合理地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2.坚持边募集边救助。“一日捐”活动期间,各类救助活动继续按计划进行,各地可结合实际,安排扶助金发放仪式、上门慰问扶助等活动,邀请党政领导和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家参加,有条件或有意愿的,可让捐赠者与受助人直接见面,向社会展示慈善救助成效,扩大慈善的社会影响,促进“一日捐”活动的开展。

3.坚持募集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要增强募集善款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所有单位都应把募集情况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活动结束后,区慈善总会也将把全区一日捐募集情况登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坚持发挥所募善款的作用。捐赠的善款区慈善总会将严格按照《章程》和《慈善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管理,各项救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各镇乡(街道)募集的善款上缴区总会的统筹基数基本不变(30%纳入母本基金,70%作为救助资金),其余部分全额留成给镇乡(街道)作为自主扶助金用于各镇乡(街道)自主扶助,也可部分进入“镇乡(街道)慈善扶贫基金”。各镇乡(街道)建立的“慈善扶贫基金”、“企业留本冠名基金”、“冠名基金”及“冠名资金”的每年增值部分和使用部分也同样严格按照《自主扶助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

5.坚持按照统一部署抓好落实。本次活动从7月中旬开始到10月中旬基本结束。7月中下旬为宣传发动阶段,8月至9月底为募集实施阶段,10月份扫尾(已建“企业留本冠名基金”年增值捐赠款按协议日期解缴)。各地各单位可从实际出发,尽可能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精力,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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