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勇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15〕5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人民政府决定: 应勇波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根柱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杨安妮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周宏杉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王良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贤波任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剑华任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志远任宁波市鄞州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钱丁盛任沙孟海书学院院长; 免去沈剑波沙孟海书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钱帅鸿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德全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启波宁波市鄞州区长丰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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