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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勇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15〕5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人民政府决定:

应勇波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根柱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杨安妮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周宏杉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王良任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贤波任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剑华任宁波鄞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志远任宁波市鄞州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钱丁盛任沙孟海书学院院长;

免去沈剑波沙孟海书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钱帅鸿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德全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启波宁波市鄞州区长丰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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