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鄞州区开放型经济和商贸流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鄞政办发〔2015〕38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2014年鄞州区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鄞政办发〔2014〕79号)和《2014年鄞州区商贸流通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鄞政办发〔2014〕76号)精神及2014年各地开放型经济和商贸流通工作实绩,经综合评定,区政府同意下列单位被评为2014年开放型经济和商贸流通工作先进集体。 一、开放型经济工作 金奖:首南街道 银奖:石碶街道、姜山镇 铜奖: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潘火街道 二、商贸流通工作 金奖:中河街道 银奖:集士港镇、钟公庙街道 铜奖:古林镇、石碶街道、潘火街道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