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5〕48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鄞州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鄞州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严肃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评估各镇乡(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情况。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鄞政发〔2013〕32号),对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严重镇乡(街道)、行政村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工作目标:通过警示、约谈、问责以及立案查处、拆除复耕、公开通报等手段,狠抓违法用地查处整改,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势头,打击违法采矿行为,确保我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0%以下、力争降至5%以内,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全区形成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检查对象 2014 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已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先期开展工作以2014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一上”成果数据为基础,最终以部确认的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进行复核)。 2014 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时间安排 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各镇乡(街道)自查自纠、区政府重点检查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督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 各镇乡(街道)对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的拆除复耕整改工作。区国土资源分局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涉及党员干部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进入法律时效的,要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区国土资源分局查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查事、处人到位,产业性违法用地停电、停水、停业等“三停”到位,全面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整改阶段(2015年3月至5月中旬) 3月至4月,区国土资源分局、镇乡(街道)以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地籍部门的2014年度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成果、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资源卫片工作图件数据为依据,开展实地踏勘、图斑核查和数据填报等工作,推进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和整改落实。 其中4月中旬,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区政府汇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组织执法共管单位对各镇乡(街道)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评查,并配合省、市两级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态度消极的重点地区及相关责任人先期开展通报批评、预警约谈和督促整改。 5月10日前,各镇乡(街道)落实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整改复查,区国土资源分局完成矿产卫片信息数据填报,区政府对土地卫片中完成拆除复耕的图斑分类确认、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验收确认。5月20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区政府汇报矿产卫片工作情况及土地卫片检查整改完善情况。 (三)迎检阶段(2015年5月下旬至7月) 5月30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矿产卫片及修订完善的土地卫片数据成果及工作报告。 6月上旬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市级预验收及数据集中审核。 6月中旬至下旬,迎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抽查、数据集中审核、交叉验收等工作,完成数据资料的修正和补充。 7月,迎接国土资源部抽查验收的各项工作。7月25日前,市政府对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排名等指标综合排名靠前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督导重点镇乡(街道)开展整改工作。对除省、市级警示、约谈、问责以外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街道)、违法用地重点村,区政府组织执法共管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及责任追究,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检察院、纪委等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部门积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相关省、市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工作分工 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做好图斑外业核查、用地性质判读、数据统计填报以及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立案处罚、申请移送等工作。按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类工作报表。 各镇乡(街道)、行政村要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为契机,密切配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严厉打击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全力推进违法用地拆除复耕整改工作。在4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违法用地、非法采矿整改工作,5月15日之前将列入区政府整改计划与按拆除复耕非立案查处上报的违法用地整改复耕验收到位,确保全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争取降至5%以下。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矿山企业依法、有序、安全开采,坚决杜绝各类非法开采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接收区国土资源分局移交的违法案件,全力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事、处人等工作。供电和供水部门必须对违法地块、矿区采取切实有效的停电、停水措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停止办理相关国土资源领域违法生产经营户的注册或审验申请,务必将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落实到位。 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行政村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监督检查,对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敷衍了事、整改乏力、“三停”不力、虚报瞒报、压案不查、实施假复耕和伪复耕的有关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并予以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将“约谈问责”作为推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重要手段,不仅形式更加灵活,而且时间节点大幅提前。省、市级主管部门均明确要求区级单位在2015年4月中旬前评估乡镇(街道)、行政村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与违法用地整改完成情况,对违法用地重点地区先期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整改;7月再以审查修订完成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作为基础,进一步参考督促整改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重点地区再次进行约谈、追责。 针对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新措施、新要求,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严格落实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加强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引导、教育各级干部和社会公众树立依法依规用地用矿、严格保护耕地理念,共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强化整改 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突出了与卫星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阶段的衔接,更加强调“抓监管、促整改”的工作成效。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不仅会考察新增建设用地中非立案违法用地与矿产资源疑似违法区域的整改情况,国家还将进一步把变更调查阶段按拆除复耕等口径上报的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也纳入数据信息库,通过跟踪监测、外业核查、“回头看”抽检等手段检验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整改情况,以此作为地方卫片工作考核验收、开展警示约谈问责的参考依据之一。 对日常工作中尚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抓紧配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立案查处与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履职到位。因各种原因难以查处的,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对于重大典型案件,要统一进行公开通报,做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重、违法案件不制止、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镇乡(街道),区政府将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面对面沟通情况,面对面督促整改。同时,采取暂停办理用地用矿审批、扣减用地指标等方式,督促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分析,强化长效 认真总结分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造成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要形成“疏堵结合、奖励和打击并重”的执法工作新方针,完善公开透明的国土资源使用制度,加强以“全覆盖”为平台的执法监察巡查机制,落实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推进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管理机制,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管新格局,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综合管理体系,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如遇到政策性难以把握的问题,可与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察科联系。联系人:周娴娜,电话:28855415。 附件:鄞州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附件 鄞州区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茅剑辉 副组长:钱 磊 区政府办 褚爱国 区国土资源分局 成 员:任 新 区监察局 骆芳伦 区委政法委 水旭波 区法院 张红军 区检察院 郁柏其 区信访局 陆 俊 区公安分局 徐 龙 区环保局 徐宁军 区住建局 董嘉平 区城管局 吕飞龙 区农林局 赵晓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葛国斌 区规划分局 郑根平 区国税局 张震宙 区地税局 王 震 区供电公司 江 泳 区国资办 任建全 区国土资源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褚爱国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建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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