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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鄞民〔2015〕38号)
发布日期: 2017-11-1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制定《鄞州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15年2月10日

  鄞州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4〕102号)精神,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我区社会组织中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为指导方针,立足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措施和人才培养使用模式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建立政策扶持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运作机制,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创制为保障,实施政府推动,切实履行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职责。调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优先培养为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和个人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按照社会需要、群众需求,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目标,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提炼符合民政工作的专业人才工作室的建设经验与模式。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快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三、工作目标
  以提高社会人才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领军人才在理论革新、实践研究、技术攻关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能力的提升。
  (一)依托现有社会组织的人才基础,计划在2015-2016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3-5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探索实践符合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建设的经验与模式。
  (二)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以点带面,通过一定规模的专业培训、人才交流、专业项目合作等形式,提升现有社会组织内专业人才的素质和职业能力。
  (三)通过宣传普及,引导社会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到2020年,要在一部分基础条件好的社会组织内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及激励机制。
  四、工作条件
  (一)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的条件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收养服务、社区建设、优抚安置、慈善事业、减灾救灾、婚姻家庭、殡葬服务、残障康复、纠纷调解、应急处置、公益服务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1、人才所在单位是指依法在鄞州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已在鄞州区镇乡(街道)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
  2、工作室主要依托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和专业知识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和民间绝技的人才,能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和具有特色的专业操作方法及时推广。
  3、工作室能定期独立开展活动,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并积极开展专业革新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4、工作室建在人才所在的社会组织内,以一个或几个优秀专业人才为龙头,并配备几个技术骨干为助手。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传承民间技艺,并每年成功培养2个以上合格业务骨干。
  (二)认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条件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应当是某一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理论知识丰富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专业人才不仅需要在实践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且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1、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技能上作出过较大贡献,刻苦钻研技术,创造了同行业中公认的成绩。
    2、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传技艺、带高徒。所带徒弟在本职工作领域中成为业务骨干。
  (三)依托社会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人才;
  2、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
  3、依托社会组织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与设施支持。
  (四)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的经费条件
  1、区民政局对每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专业交流推广等,合理使用政府补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所依托社会组织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五、工作步骤
  (一)申报。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申报材料包括:
    1、《鄞州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鄞州区+专业领域名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简介、基本条件和工作计划、工作室的专业方向等;
  3、申请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工作室所有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二)评审。区民政局组织专家对申请社会组织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名单。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通过评审认定的,区民政局予以公示10天。
  (四)授牌。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发文并授予鄞州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牌匾。
  六、工作要求
  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相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在本领域、本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任务、形成合力。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运行机制,制订和完善与人才工作室相配套的制度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形成工作网络。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整体联动格局。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投入为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室的投入机制,合理使用政府补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引进、培训、管理、奖励等工作,积极争取相关配套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大财政经费对人才工作室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渠道,落实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对入选工作室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大对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展交流座谈、专题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抓好人才工作室的经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工作室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建立人才工作室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围。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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