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5〕4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国家统计局决定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4〕83号、浙统函〔2014〕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本次试点以法人单位为调查对象,并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采用三种数据采集方式: (一)纳入“一套表”的调查单位 由区统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园区综合统计室共同负责布置。分别填报《联网直报法人单位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情况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采集、审核、验收试点数据。 (二)纳入小微企业调查范围的调查单位 由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负责布置。利用国家统计局现有抽样调查制度确定的样本单位采集数据,填报《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并将抽样调查数据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上报国家统计局。 (三)“一套表”范围以外,有5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调查单位(称为“其他有5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由区统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园区综合统计室共同负责布置。按照《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统一规定,其他有5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首先要纳入名录库管理,填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并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单位纳入联网直报范围,填报《联网直报法人单位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和《亿元以上建设项目情况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采集、审核、验收试点数据。 二、试点时间 试点数据上报从2015年3月报送1-2月数据开始,到2016年1月底结束。其中,“一套表”法人单位和其他有5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按月度上报数据;小微企业上报频率为按年度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区级层面成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区试点工作(具体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区统计局和调查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园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本部门、本区域的试点工作,并确定一名具体工作联络人员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联系。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是国家和地方统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对试点方案的完善和优化提出建设性意见;要准确评估改革后投资规模、结构,特别是速度的变化情况;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上报试点中发现的问题。 (三)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确保试点数据质量。2015年试点数据是为2016年基期数据做准备,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园区必须把工作做实,保证试点数据质量,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试点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不得人为要求调查对象上报的试点数据与按现行统计调查制度上报的数据相衔接,确保试点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四)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投资统计改革各项工作。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是投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上报方式的重大变革,涉及所有“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统计专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证工作质量;区发改、经信、住建、商务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统计部门共同做好非金融资产投资报表的布置落实和催报核实等工作;区财政、税务部门要向填报单位做好财务科目归类的界定和解释工作;区统计局和调查队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投资统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五)共同为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创造条件。2015年,投资统计专业新旧制度同时运行,投资统计工作量将成倍增加,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园区要充分考虑投资统计工作实际,务必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区财政要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14〕100号)给予必要的区本级工作经费保障。 附件:鄞州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 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附件 鄞州区固定资产投资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沈 权 副组长:蒋晓东 区政府办 钱春芳 区发改局 冯惠锋 区统计局 任 川 调 查 队 成 员:周学军 区统计局 高毓武 区发改局 张国龙 区经信局 林子震 区住建局 陈一川 区商务局 姜金环 区交通运输局 谢飞红 区城管局 陈逸明 区水利局 俞鹏年 区教育局 陈学敏 区卫生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区统计局,周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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