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锦丽社区的批复(鄞政发〔2016〕6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石碶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要求设立锦丽社区的请示》(鄞石办〔2015〕130号)悉。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甬鄞党〔2008〕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加强对新建住宅区居民和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区政府经研究: 同意设立锦丽社区并建立锦丽社区居民委员会。锦丽社区所辖范围为:东起万泉路,南接鄞州大道,西至雅源南路,北到万兴路;定名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锦丽社区”,总户数为2779户,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锦源里小区内。 接文后,望你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设置、建章立制工作,及早使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正常轨道。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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