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举办鄞州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的通知(鄞政发〔2017〕21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有效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提高广大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展示我区体育事业发展成就和全区人民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举办鄞州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区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区运会定于5月至11月举行。 二、比赛项目 (一)青少年部 设篮球、乒乓球、足球、健美操、田径、游泳、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等10个项目。 (二)成年部 1.A类:设足球(男子8人制)、篮球(男子3人制)、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武术、健身气功、飞镖等9个项目。 2.B类:设网球、游泳、钓鱼、台球等4个项目。 (三)老年部 设钓鱼、乒乓球、中国象棋、门球、木兰拳、飞镖、竞技麻将、健身球操、健身秧歌等9个项目。 三、参加对象 (一)青少年部 以各镇(街道)为单位组团参加,高中段学校不参加本届青少年部比赛。 (二)成年部 1.A类:以各镇(街道)和区直属机关为单位组团参加,其中区直属机关代表团由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组团。 2.B类: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 (三)老年部 以各镇(街道)、区级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区退休教师协会、区老年大学为单位组团参加。老年部比赛由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单独负责组织承办。 各部运动员参赛资格按《鄞州区第十五届运动员资格规定及审查处罚办法》执行。 四、经费安排 按照勤俭办竞赛的原则,区运会各项专项经费按区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一)开幕式、比赛场馆、器材购置等费用从严控制。 (二)青少年部各代表团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各参赛单位自理,伙食费按区核定标准由大会开支。 (三)成年部各代表团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补贴费等由各参赛单位自理;以个人身份参加B类项目的,相关费用由运动员自理。伙食费统一按区核定标准由大会开支。 (四)老年部比赛项目经费不列入大会开支,由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在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表彰奖励 (一)按各部排列公布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名次,其中成年部B类项目不计入各代表团总分,对前八名代表团给予奖励。 (二)对获得各项目(含单项)前八名的团体和个人,按区运会竞赛规程总则给予奖励。 (三)本届区运会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赛区、开幕式入场式优胜奖”等奖项,对获奖代表团和赛区给予表彰。 以上团体名次和获奖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组织领导 (一)区运会由区人民政府主办,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区体育总会承办,区体育中心和区级体育社团执行承办。 (二)成立区运会组织委员会(详见附件),负责区运会组织实施,其中老年部各项赛事由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单独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实施。 (三)各镇(街道)和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准备,精心组织,全力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区运会办成一届“精彩、奋进、和谐、安全”的体育盛会,为繁荣和发展鄞州体育事业,建设都市核心区、打造品质新鄞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鄞州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鄞州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陈国军 主 任:卜明长 执行主任:忻明飞 区政府办 蔡建泓 区文广新局(旅游局、体育局) 副 主 任:郁健平 区委宣传部 王建平 区教育局 李明阳 区直属机关党工委 秘 书 长:鲍 磊 区文广新局(旅游局、体育局) 委 员:仇建辉 区教育局 郑光华 区公安分局 虞文萍 区财政局 朱 宇 区卫生计生局 陈国君 区市场监管局 肖康焕 区直属机关党工委 朱红燕 区人力社保局 陈幼云 区广播电视台 陈 勇 鄞州日报社 董忠华 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各代表团团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宣传推广部和安全保卫部等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设在区体育中心,其中老年部工作机构设在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