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曾有仙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17〕4号) |
发布日期: 2017-10-3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人民政府决定: 曾有仙任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竺炩波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钱磊任宁波市鄞州区城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区铁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职务; 郑杰任宁波市鄞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 赵海波任宁波市鄞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高峰任宁波市鄞州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秦财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晓东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光飞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虞文平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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