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鄞政办发〔2017〕16号) |
发布日期: 2017-10-3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2016年度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和食品安全考核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经综合评定,下列单位被评为2016年度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瞻岐镇人民政府 五乡镇人民政府 云龙镇人民政府 中河街道办事处 福明街道办事处 东胜街道办事处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它镇(街道)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共同为我区实施“名城强区”战略、打造幸福民生新标杆作出更大的贡献。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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