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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6〕143号)
发布日期: 2017-10-2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区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力争到2019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主体责任更加落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 实施范围

以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涉氨制冷、可燃爆粉尘、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油气管网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以下统称重点企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区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主要内容

  (一)依法依规、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

1.责任落实网络化。企业依法依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与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员工三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形式,建立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体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业务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

   2.现场管理规范化。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并在一线车间、岗位公示,提醒一线员工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建立科学完善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一线员工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规范行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劳动保护制度,定期对作业现场有毒有害因素检测和分析评估,依法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按规定发放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风险管控动态化。企业要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70号)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要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登记、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加强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加强爆破、吊装、高空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落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76号),定期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开展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建立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4.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化。企业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重点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控制和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广使用等方面的投入,切实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购置必备的应急物资器材,满足企业能够遂行自身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注重员工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投入,最大限度减少劳动伤害和职业病发生。

5.宣传教育培训实用化。企业要坚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全体职工每年受教育不少于1次,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台账。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企业内部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定期公示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常识;在生产车间和操作岗位规范张贴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危险有害因素监控卡、公示卡,并通过员工查隐患、出点子等形式创新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实战化。企业要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74号),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的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队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装备物资配备使用的可靠性,提高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二)多措并举,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1.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引导企业寻求第三方专业安全生产服务,着重解决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大力推进以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面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企业构建风险管控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推广企业购买为主、政府购买为辅、以及区域协作互助、行业协会(商会)自治、保险(金融)业参与管理等多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构建政府、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良性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形成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整改机制。

2.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各地各部门要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大力加强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推广和应用,特别是加大“智慧用电”等实时监控预警、安全自动防控系统等技术装备的应用。按照国家公布的淘汰设备、工艺目录,强制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应当确定必要的资金用于安全科技投入,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日常管理、隐患治理、监测预警、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应用,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诚信激励约束。各地各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指标。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机融合,规范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和“黑名单”制度。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各地各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贯彻落实《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文件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动,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与银行贷款、参保费率及赔偿比例、电力扩容、有序用电及电费结算、投融资、政府采购、项目核准、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技改贴息、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名牌产品等方面挂钩,给予相应的激励或约束。

4.完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要畅通安全生产舆情和举报投诉渠道,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加大对各类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曝光力度。健全新闻媒体参与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人大、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民主监督,推动纪检、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决策支持、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三)多管齐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宁波市鄞州区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管理范围和执法边界,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明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监督职能,完善“1+6”安委会组织体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2.加强风险源头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求,逐步淘汰高能耗、高风险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危险物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风险项目安全准入关。

3.深化普法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以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建立区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平台,加快推进区、镇和重点企业公共安全生产宣教阵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弘扬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认同度,营造全社会支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7号)文件精神,创新监管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监管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以“低、小、散、危”、未创建标准化和失信 “黑名单”企业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自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组织分工、强化推进措施,做到所有企业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要按照“三个必须”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网格化等工作实际,强化各镇街、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在活动中的工作责任,做到每个企业都有人员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使活动的每项措施要求在企业都得到有效落实。

(二)全面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要以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涉氨制冷、可燃爆粉尘、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油气管网为重点,狠抓落实,以重点带动一般。要大力强化监管执法,始终紧盯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解决不好不撒手,实行挂帐销号,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企业抓好巩固提高,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限期组织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良性发展。

(三)严格检查考核。区安委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情况组织检查督查,凡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情况通报。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注重抓典型、促先进。要强化警示震慑,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网格化,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既防止相互割裂、顾此失彼的乱忙现象,又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办法,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更加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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