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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皎口水电站等5个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鄞政发〔2016〕103号)
发布日期: 2017-10-2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你局《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关于鄞州区创建标准化的水电站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请示》(鄞水请〔2016〕24号)和《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关于要求批复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鄞水请〔2016〕26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皎口水电站、红溪水电站、杖锡水电站、东山水电站、榧树潭水电站等5个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符合相关审批要求,原则同意该方案。请按《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并按规定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及效益的正常发挥。

特此批复!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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