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兆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鄞政干〔2016〕14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兆波任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学校校长(兼); 秦财华任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免去沈 权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严朝阳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陆静波宁波市鄞州区社会科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柴志强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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