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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6〕133号)
发布日期: 2017-10-2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宁波市鄞州区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17号)及省、市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鄞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深化改革创新,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着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查短板、除盲区,切实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我区打造“名城强区”,实现区域综合实力“两个领先”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力争在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基层基础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协调完善。到2018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稳定可控,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鄞州特色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落实党政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完善履职报告、责任考核、警示约谈、“一票否决”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完善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区、镇乡(街道、园区)“叠加式”重点监管机制,针对安全生产问题较为突出的边缘地带和管理盲区,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监管执法、绩效考核、信用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依法强化落实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的监管职责。

2.完善安委会“1+6”组织体系。建立完善区级安委会“1+6”组织结构和责任机制,健全安委会(安委办)、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办)的工作职责、制度,进一步充实加强安委办、专委办力量,切实强化区安委会和各专业安委会对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逐步形成适合我区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出台宁波市鄞州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文化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二)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4.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贯彻实施宁波市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导则,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全区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建立区域动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动态排查、辨识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落实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健全风险公告、重大风险预警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估,划分等级,落实企业内部的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机制,实施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建立区域安全风险分布图和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实施安全风险信息化动态管理。

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治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隐患分级标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6.实施隐患排查闭环管理。依托宁波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报送、隐患抄告、治理反馈、绩效分析等功能,建立涵盖执法检查、网格巡查、中介排查、举报核查、企业自查等各类隐患的数据库,实现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跟踪记录,严格落实闭环管理。鼓励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基于“云技术”的隐患排查治理社会服务平台,并与政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相衔接。

(三)构建完善依法治安制度机制体系

7.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以及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完善“三告知二跟踪”阳光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对打非治违与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从严追责。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探索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综合执法机制。

8.健全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建立完善发展改革、安监、工商、金融、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人力社保、海关、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9.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司法联络、案情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停产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强制停止供电(民用爆炸物品)。

(四)构建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10.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严格高风险建设项目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格实施工艺、技术、设备、规模、人员等安全标准,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11.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开展镇乡(街道)安监所规范化星级创建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网格与社会基层治理网格融合,完善网格巡查、发现、报告机制,有效发挥镇乡(街道)综合指挥室和基层网格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达标企业的监督、信用、警示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扎实推进达标企业巩固提质;制定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实现高危行业、规模企业、中小企业(年销售额500万-2000万)全面达标,积极推进微型企业(年销售额500万以下)达标工作。

12.强化科技支撑。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备设施的使用。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机器换人”、减员增效。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区域安全风险分析,充分利用“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的应用。加大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扶持力度,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快培养本地化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

13.推进社会共治。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通过市场配置、行业片组、区域协作、政府采购、政策补贴、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服务,推广租赁厂房、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等创新模式,有效发挥专业机构、专家力量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建立完善区级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平台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师资库,探索企业“订单式”培训、网络远程教育等机制,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与市级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对接,建设区、镇乡(街道、园区)、村(社区)和重点企业安全宣教阵地体系,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完善推行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制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五)构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4.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以公安消防为主、各部门协同、社会力量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充实壮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力量。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机制,鼓励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15.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制订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配套制度,健全政企联动、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专业技能。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推进重点企业现场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规范企业事故初期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员工岗位应急培训、技能比武,着力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16.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共享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应急仿真实训基地、救治医疗点、应急物资储备库。依托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四、工作步骤

从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2016年8月-9月)。一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工作组织机构。三是确定重点推进项目及其重点突破方向或地区(试点单位)。四是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6年10月-2018年6月)。一是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范标准,全面探索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二是重点项目牵头部门加大项目推进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三阶段:评估完善(2018年7月-12月)。一是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二是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提升,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鄞州成果。三是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带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的“牛鼻子”工程,是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在安全生产领域幸福感、获得感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现实需要,事关全局、意义深远。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来抓。区政府成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专业安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工作保障力度,落实专项资金,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面实施,加快推进。在全面铺开试点工作的同时,区政府确定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交通运输、消防、建设工程、海洋渔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五乡镇为试点地区,选择一批重点推进项目进行重点突破。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明确各自重点推进项目实行重点突破。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把工作责任分解到有关领导、部门和个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大该项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重点推进项目要实施项目化管理,牵头单位要细化责任,明确项目推进的“时间表”、“路径图”,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确保按期完成重点项目。

(四)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宣传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理念,大力宣传推广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发动企业运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科学方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努力营造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宁波市鄞州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推进项目(首批)


 

附件1

宁波市鄞州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国军

常务副组长:沈  权

副  组  长: 夏素贞 茅剑辉 梅益进戴华祥 朱剑涛

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人防办)、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风景旅游管理局、体育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法制办、区民政局、区供销社(工贸办)、鄞奉海事处、区气象局、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供电公司、区邮政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委办主任钱帅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委办副主任、专业安委办副主任、重点项目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附件2

宁波市鄞州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推进项目(首批)

序号

名称

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非煤矿山、危化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示范工程

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工程。

区安监局

各相关镇乡(街道、园区)

2018年6月

2

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冶金(铸造)等重点工贸企业安全防护工程

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落实重点行业企业的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冶金(铸造)等重点工贸企业重大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完善、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安监局

区商务局

各镇乡(街道、园区)

2018年1月

3

公路安全生命保护工程

加强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点段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专项治理,对在役长大桥隧和连续长大急弯陡坡路段以及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路段等进行风险源辨识、评估和控制。

县道及以上道路: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撑

2017年12月

农村道路:各镇乡(街道、园区)

4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示范工程

重点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客货运站场以及营运环境、运输线路、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动态监管等进行风险源辨识、评估,优化管理、有效控制;加强客运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分局

鄞奉海事处

各镇乡(街道、园区)配合

2017年12月

5

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程

大力推进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治理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合用场所火灾隐患,突出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群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开展。强化技防措施,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应用,推进消防云建设工程,大力推广安全用电、智慧用电。继续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战勤物资储备,优化消防站点和消防水源布局。

区公安分局

各镇乡(街道、园区)

2017年12月

6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加大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节点辨识、防控,推进塔吊起重等设备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构建形成一整套建筑企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行业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的风险防控。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建设工程市场挂靠、非法转包、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安监局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安监局

2017年12月

7

海洋渔业安全防护工程

加强海上、港口以及商渔船交叉航线或水域的风险评估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帆张网、蟹笼网作业渔船和渔运船等高危渔船,以及休闲渔船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海洋渔业、安监、旅游、海事、边防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渔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渔船避碰新技术应用、渔船救生设备升级改造和老旧渔船更新改造等工程,推进渔船动态监控、“互联网+安全·执法·减灾”综合管理等系统建设,实现渔船全天候安全监控。

区农林局

区公安分局

鄞奉海事处

各相关镇乡(街道)

2017年12月

8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防护工程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总体部署,按照《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完善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机制,依法整治社会福利机构各类火灾隐患,推进落实消防许可制度,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区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2017年12月

9

安全生产宣教阵地建设工程

建立完善区级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平台,发挥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辐射作用,建设区、镇乡(街道、园区)、村(社区)和重点企业安全宣教阵地体系,区级建基地、镇级建宣教室、村(企)建宣教点,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活动。

区安监局

各镇乡(街道)

2018年6月

10

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大型活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扩大非煤矿山、危化应急救援联动单位,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在重点企业全面推进现场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

区安监局

区公安分局

五乡镇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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