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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鄞州区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发〔2016〕80号)
发布日期: 2017-10-2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日


鄞州区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提升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以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为重点,以推进计划生育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体制机制,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以下简称新国优单位)创建活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基础更加夯实,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加快推进。

三、创建内容

(一)落实党政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每年专题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对计划生育重要文件有明确批示;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每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养老保障、家庭文化、生殖保健等家庭发展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基本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完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重点解决好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安全共享、信息互通等问题。

(三)做好宣传倡导。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人口国情;深入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正确引导舆论。大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圆梦女孩行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新国优单位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氛围,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依法规范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再生育审批手续,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加强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群众自治。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五)提升服务水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1个以上省级“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示范点,并按标准规范正常运行。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在国家、省的优生项目质量控制检查中达到全优。严格规范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全面实行避孕方法自主知情选择,区、镇乡(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镇乡(街道)卫生计生办、村(居)卫生计生服务室均设置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

(六)完善扶助保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落实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相关民生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予以倾斜。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率达100%,并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七)强化信息支撑。健全区、镇乡(街道)、村(居)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准确率达95%,实现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推动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互联互通,全面采集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并及时录入信息库,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异地查询、反馈及时,反馈率达到90%以上,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八)巩固基层网络。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区卫生计生部门内设计划生育专门机构不少于2个,镇乡(街道)级持有执法证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探索拓展镇乡(街道)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职能、镇乡(街道)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服务职能,将镇乡(街道)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计生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纳入镇乡(街道)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镇乡(街道)、村(居)级计生力量不削弱,镇乡(街道)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人员数只增不减;村(居)级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按常住人口比例配备,2000人以上的村(居)至少配备2名,村(居)计生专干报酬达到省考核要求。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并落实职责,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得到有效整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本级成立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把新国优单位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强力推进。

(二)协同配合,共创共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各项指标,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形成创建活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镇乡(街道)要与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围绕各自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协调,积极做好创建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营造开展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投入。区财政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市区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标准,足额预算到位、拨付到位,重点落实好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培训、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各镇乡(街道)要安排足够资金用于人口计生工作,强化资金监管,实行统筹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鄞州区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附件


鄞州区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军  

副组长:夏素贞

成  员:王  煦    区政府办

       忻明飞    区政府办

陈琪树    区委宣传部

钱春芳    区发改局

杨奇伦    区经信局

王建平    区教育局

叶  龙    区科技局

陆卫平    区公安分局

徐素芳    区民政局

钱  芳    区财政局

周义定    区人力社保局

张瑞良    区住建局

杨国财    区农林局

朱叶锋    区卫生计生局

李永伟    区统计局

夏国芬    区信访局

沈  军    区市场监管局

钱  磊    区国土分局

阮善良    区总工会

陈  启    团区委

严玉英    区妇联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局,由朱叶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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