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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溪下水库等19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鄞政发〔2016〕87号)
发布日期: 2017-10-2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你局《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关于鄞州区2016年创建标准化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请示》(鄞水请〔2016〕18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溪下水库、黄牛礁海塘、黄牛礁大闸、大嵩大闸、联胜新、奉化江堤防—鄞州城防段右岸、奉化江堤防—鄞州城防段左岸、行春、铜盆闸、庙堰、蟹堰闸、高桥泵站、施家桥雨量站、画龙雨量站、章圣寺水库、观顶水库、榧树潭水库、里坑水库、栎斜水库等19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符合相关审批要求,原则同意该方案。请按《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并按规定设置界桩和公告牌,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及效益的正常发挥。

特此批复!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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