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6〕95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扎实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意见》(鄞政发〔2012〕8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特制订2017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2017年度鄞州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工作任务为:巩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实施范围,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质量,优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法,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二、指导原则 (一)项目选择重要性原则 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实施范围:仍选择金额较大的项目,具体为除基本建设投资外,当年区级预算安排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补助性项目支出。 (二)目标设置合理性原则 申报项目必须明确资金使用“绩”和“效”目标,并结合项目实施计划,细化和量化分阶段、分年度的目标任务。 (三)指标设计科学性原则 根据项目目标任务,设置科学、完整、合理的指标,有助于项目按预期目标顺利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四)预算细化明确性原则 根据区委区政府战略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基层上报数据,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合理申报预算额度,细化资金的具体测算方法,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五)保障措施完善性原则 根据各项目自身运行的特点、可能存在影响项目进展的因素,结合项目关键性时间节点,逐步从政策制度、管理程序、操作办法等多层面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1.绩效目标申报。在申报下一年度区级预算资金时,如项目经费超过规定额度,需申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报告,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绩效目标指标、预算资金测算、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 2.绩效目标评审。坚持以目标和结果为导向,对申报项目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全面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一是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重点评审项目在财政预算年度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紧迫性。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是绩效目标的适当性。重点评审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的过程性评价以及事后绩效评价开展的要求。主要包括:绩效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与挑战性;绩效目标是否全面、重点突出;绩效指标是否明确具体、可量化,是否能体现实施后效果以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预算额度的合理性。重点评审为完成项目目标所需的合理费用和最优的经费支出结构。主要包括:资金测算数量、标准是否准确,是否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准备状况、政策兑现审核时间、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所有可能影响支出进度的因素;是否统筹考虑结余资金及上级补助;是否考虑效益因素;预算是否细化到数量与标准、细化到基层单位及项目;预算执行计划和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等。 四是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评审项目管理措施能否确保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能否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准备、实施、跟踪、完工、验收、后期管理等程序以及预算培训、汇总申报、预算下达、资金审核、公示下拨、使用检查、效果调查、政策完善等程序时间节点是否明确,实施是否有效,操作是否规范。针对项目评审结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就进一步保障项目实施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保障措施的完善性。一是绩效管理制度。财政局要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评审制度,加强季度预算绩效分析,规范绩效评价办法,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完善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二是项目操作制度。项目申报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参与了解绩效管理全过程工作,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强化项目管理内外控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事前有步骤,明确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事后有总结,以绩效理念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工作,要不断健全人员机构,密切与项目相关部门联系,财务、业务科室紧密配合,共同指导基层单位申报项目预算,监督项目实施,开展调研核查工作。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计划、操作流程,健全招投标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评审程序。 绩效目标评审采取以财政组织、部门协助、专家或中介机构评审、人大和政协监督、公众参与的方式,具体分为初审、辅导、会审等步骤。 财政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委托中介机构或专家,通过听取情况、查看资料、实地调研等方法,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财政组织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小组成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选取部分项目进行集体会审,项目单位财务业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会审,根据评审意见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目标、支出方向和结构,细化项目预算,完善管理办法。 (3)评审结果应用。 项目评审结果是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目标符合要求的,将根据当年可支配财力优先列入预算草案。对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项目,通过健全管理制度,优化预算安排。区财政局通过汇总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形成综合评审结果上报区政府。各申报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及建议,修改完善预算绩效目标报告。区财政局汇总各单位提交的预算绩效目标报人代会审议,接受公众监督。 3.绩效目标批复。经区人代会批准后,与部门预算一起批复预算绩效目标。 4.季度绩效跟踪分析。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年初制订的目标、财政预算安排,每季度组织业务财务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收集数据,分析完成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建议,并于每季度末次月15日前报财政局,财政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5.绩效目标调整。预算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需报财政局审批。 (二)信息管理平台的应用 经人代会通过的绩效目标报告,在一个月内,上传财政局计算机平台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系统。系统集中统一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申报、使用业务,同时链接到区级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单位及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提供信息化管理手段。同时可根据各主管部门的管理需求,在系统平台上进行业务扩展,实现统一的平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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