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鄞政办发〔2016〕15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6年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落实好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2016年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根据工作分工,区长陈国军对2016年政府工作总牵头负责,副区长对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 5.节能减排完成市下达指标任务。 牵头领导:梅益进、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环保局 二、积极谋划稳速提质新举措 6.落实鼓励投资的政策措施,精准发力重大项目,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和稳定增长,120个重点项目年内要完成投资200亿元。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7.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积极拓宽社会投资准入领域,探索建立PPP项目库、操作流程和政策细则,有效释放民资、外资、央企投资潜力。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8.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不断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 牵头领导:沈权、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办)、区金融办 9.简化技改审批手续,完善工业投入考核体系,切实抓好重大工业项目、技改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品牌培育、商业模式创新等软性投入。 牵头领导:沈权、梅益进、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10.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生命线工程”“一把手工程”,完善招商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发挥投资机构、产业平台作用,实施精准招商、以商引商,着力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投资合作局 11.顺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潮流,积极培育信息、健康、文化、体育、“老幼”两端等消费领域的新业态,加快形成时尚新颖的消费特色,不断增强对区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2.推动城市商圈错位经营、提档升级,积极打造高品质夜市街区、特色街区,加快发展社区商业、农村商业,切实强化消费维权保障,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13.积极参与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引进培育一批电商平台、移动电商、垂直电商和农村电商,健全网络技术、物流配送、人才培训等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 14.完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跨境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推动传统商贸企业、骨干工业企业和农副产品拓展网络销售渠道,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商务局 15.扩大休闲度假旅游消费,强化品牌营销和设施提升,积极开发特色民宿、都市休闲、工业观光、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推动天童、四明山等景区串珠成链。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旅游局) 16.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法治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亩均效益。实施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战略,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存量用地盘活挂钩制度,探索差别化供地政策、阶段性管理方式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消化盘活闲置用地,大力清理僵尸企业,鼓励对存量建设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复合利用。 牵头领导: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17.提升产业集聚区业态能级和产出水平,加大鄞州工业园区、望春工业园区、投资创业中心“二次招商”力度,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工业总部基地。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鄞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鄞州投资创业中心 18.完善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产业布局、基础配套和招商开发模式。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大嵩新区(鄞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9.加快新型都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南智慧城招商项目落地达产进度。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首南街道、下应街道 20.抓好宁波中车产业基地项目集聚、市场拓展、机制创新、产业链配套等工作,努力打造现代电车小镇。引导乡镇块状经济升级换代,谋划打造一批特色小镇。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产城公司 三、切实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 21.按照“中国制造”部署,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六换六化”工程,推动鄞州制造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加快机器换人、技术换代、业态换新、腾笼换鸟、空间换地、电商换市步伐,推动重点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培育一流品牌、制定先进标准,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影响力。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国土分局、区商务局 22.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催化作用,加快装备智能化、研发专业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网络化、产业高新化步伐,推广3D打印、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在制造全流程的集成应用,实施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流水线示范项目,鼓励发展个性定制、众包众创、虚拟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智慧办、区科技局 2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企业主体“十百千万”计划,支持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股权融资和品牌收购,帮扶企业抢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机遇,落实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动中小微企业进入大企业产业链、配套链。 牵头领导:梅益进、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 24.建立健全企业减负机制,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25.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顺应服务经济发展趋势,推进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加速发展总部经济、信息经济、文化创意和生产性中介服务业。 牵头领导:沈权、梅益进、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智慧办、区商务局、南部商务区管委会 26.加快南部商务区三期A、B地块和门户区建设步伐,切实提高特色平台、商务楼宇入驻率、注册率,全力打造区域性总部基地、信息经济示范基地、优质资本集聚基地和文化创意基地。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南部商务区管委会 27.积极拓展内外市场,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品牌附加值,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合理增加重要资源、优质消费品进口。深化区域合作,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推动企业走出去开辟新市场。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8.建立“五化联动”的企业自主创新服务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和资本链有效对接。健全创新主体企业化机制,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建立科技创新发展平台化机制,强化孵化器、众创空间、科创综合体的支撑作用,积极提供创业指导、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服务,促进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9.健全技术成果商品化机制、创新服务社会化机制,提升政产学研战略联盟平台服务功能,大力培育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机构,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着力提高人才政策体系、服务体系的精准性,发挥科创平台引才聚才作用,推广创新激励人本化机制,积极吸引高层次产业人才、高科技研发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创业创新。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30.依托四明金融小镇建设,促进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量化投资、私募基金和融资担保等机构集聚发展。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南部商务区管委会 31. 推进军地联动创新,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四、精心打造美丽城乡新形态 32.实施中心城区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规划分局 33.科学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启动多规融合编制、轨道站点周边地段规划研究工作,在城市设计、景观设计中融入更多文化内涵、时尚元素、地域特点。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 34.高品位推进奉化江、甬新河、九曲河、中塘河两岸和长丰、鄞州公园周边等区块开发,加快建设亚洲之窗、曼哈顿大厦等地标建筑。 牵头领导:沈权、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长丰开发建设指挥部、南部商务区管委会、城投公司 35.有序实施老小区、旧厂房、城中村、门户节点、夜景照明、道路桥梁、地下管线、街景立面更新改造,深化拆后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征管办、区城管局、区规划分局 36.完善网络、公共停车、慢行系统、接驳轨道交通等配套功能,建成滨江大道杭甬高速至四明西路段等工程,启动四明东路东延、环城南路西延等项目。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智慧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投公司 37.完善城市管理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职责边界,优化机构设置,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加强视觉管理、细节管理、网格管理和长效管理,深化工程车、出租房、建筑垃圾、流动摊贩、户外广告、“五面五化”等治理行动,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开展差别化停车管理试点。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流动人口办 38.强化分类引导、组团发展,推进城镇功能提升、镇区更新、产业支撑,构筑各具特色、人文和谐的城镇群。加快邱隘、潘火、下应、云龙等区域与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对接融合,加大高桥、五乡、石碶、古林、姜山等轨道交通和城际铁路沿线区域开发力度,推动山区半山区打造生态特色乡镇。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有关镇(街道) 39.加强象山港区域保护利用工作,培育提升大嵩片区特色功能,积极融入宁波东部滨海组团。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大嵩新区(鄞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0.统筹推进鄞西、四明山区域发展,拓展集士港卫星城核心区范围,加快鄞江古镇开发保护步伐。 牵头领导:沈权、夏素贞、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集士港镇、区文广新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鄞江镇、它山堰文化公司 41.有序推进交通、供电、通信等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速实施鄞城大道、214省道改建等重点工程。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公司、区智慧办 42.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着力破解“三农”难题。 牵头领导: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农林局 43.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推广生产标准化、农作生态化、服务社会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稳定、长期、连片流转。 牵头领导: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44.开展农村品质提升专项行动,采取村庄改建、环境整治、保护开发等多种模式,注重挖掘自然山水、建筑传统等乡土元素,因地制宜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探索连片联户改建翻建和梳理式单户改建,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加快建设一批风情各异的美丽乡村合格村、示范村、精品村,着力形成一批具有江南水乡韵味、浙东民俗风情的示范乡镇和风景线。 牵头领导:沈权、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农办、区规划分局、区农林局 45.整合涉村财政补助资金,完善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续政策,创新推进综合扶贫、精准脱贫,积极扶持欠发达村和相对贫困人群,多渠道促进富民强村。 牵头领导:沈权、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办 46.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基层宣传文化“四张清单”,常态推进文明创建,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家风家训,努力打响“义乡鄞州”品牌。正确运用新媒体,广泛传播正能量,培育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47.挖掘禅宗、三字经、博物馆、党史区志、名人故居、梁祝传说等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鄞州记忆保护开发利用,推出更多具有乡情乡愁、时代气息的优秀文艺作品,增强区域文化影响力、竞争力、感召力。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 48.完成《鄞州区志》修编。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志办 49.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优化文化惠民工程配送体系,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提升文化场馆、广播电视服务功能,启动乡镇文体中心、农村文化礼堂法人化管理试点。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5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攀岩、马拉松等时尚户外运动,打造鄞西南、鄞东南运动休闲圈,积极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体育局) 五、加快走出生态发展新路径 51.联动实施污水治理、防洪排涝、供水保障、节水改造等工作,实现“五水共治”从重点突破向综合治理转变。 牵头领导:沈权、茅剑辉、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五水共治”办 52.完善“清三河”长效监管机制,抓好清淤疏浚、养护保洁和生态河道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大力推进截污纳管、排水许可,滨海污水处理厂落实专业化运营。 牵头领导:沈权、茅剑辉、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局、水利局 53.推进姚江、奉化江、东江、剡江等堤防建设,基本实现三江全线封闭目标。开工建设风棚碶等沿江强排泵闸工程,建成鄞东南沿山干河工程、大嵩江堤防主体工程。 牵头领导: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54.实施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扬尘、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的防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牵头领导:沈权、茅剑辉、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 55.深入实施城乡清爽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巩固“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成果,关闭畜禽养殖场98家。 牵头领导:沈权、茅剑辉、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文明办、区农林局、区环保局 56.持续推进“三改一拆”,严格依法处置缓拆违法建筑,积极整治桥下空间、涉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深入开展“无违建”创建,新创建50个“无违建”村(社区)。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三改一拆”办、区公安分局、有关镇乡(街道) 57.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循环资源处置中心、镇乡垃圾中转站和泥浆固化等项目。 牵头领导:沈权、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供销社、有关镇乡(街道) 58.加强城乡绿化建设,基本建成甬新河中心西河工程(鄞州公园二期)、院士公园二期工程,改造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绿化5处,实施城乡绿化150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沈权、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城管局、区城投公司 59.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城镇扩展边界“三条红线”,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公益林环境保护,探索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制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牵头领导:茅剑辉、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 60.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巩固化工、造纸、印染、铸造等行业整治成效,基本完成电镀园区改造提升。认真执行环境准入制度,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循环经济、绿色工艺、清洁能源,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牵头领导:茅剑辉、梅益进、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 61.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提升环保监管监测能力。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 六、努力实现共享发展新突破 62.健全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和技能培训的支持,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帮助被征地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3.扎实推进社保扩面工作,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实施医保城乡统筹。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64.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分类分级救助政策,推动残疾人、慈善和红十字事业协调发展。 牵头领导:夏素贞、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 65.加大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力度,扩大货币补偿、阳光征迁覆盖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征管办 6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关爱帮扶“失独家庭”。 牵头领导:夏素贞、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局 6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争创省教育现代化区。优化学校布局,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育资源同城共建共享。有序推进合作办学,启动筹建蓝青小学。扩大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创建特色示范高中,推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强化职业教育市场驱动理念,推广现代学徒制模式。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名师培养使用机制,提升智慧教育水平。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8.深入推进医药、医疗、医保联动,积极推动医联体建设,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预约诊疗、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建成鄞州二院二期工程,加快社会资本办医步伐,推进门诊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名医名科建设、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工作,努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69.完善健康教育网络,抓好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和妇幼保健服务,加强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依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红十字会 70.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1.加强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2.加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依法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互联网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73.深化户籍制度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推行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流动人口办 74.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高危行业、合用场所安全管理。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75.健全完善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牵头领导:茅剑辉、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局 76.提高气象、地质等灾害防御能力。 牵头领导:茅剑辉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国土分局 77.推进民族团结共融,依法加强宗教场所管理。 牵头领导:夏素贞 责任单位:区民宗局 78.认真办好民生实事。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政府民生实事各实施单位(2016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另文印发) 七、全面树立法治政府新形象 79.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80.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企业信用体系。 牵头领导:梅益进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1.制定完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征管办 82.认真办好建议提案。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83.深化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84.推进智慧政府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社会治理、舆情应对、应急救灾、城市管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牵头领导: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智慧办 85.整合完善区应急平台、统一视频资源中心、智慧城管平台、政府网站群、公共事务受理中心、政务微信微博等智慧政务平台,统筹硬件资源,促进数据交换共享。推广应用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推进政务服务网向镇乡(街道)、村(社区)延伸。 牵头领导:沈权、戴华祥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智慧办、区审管办、区城管局 86.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87.从严控制财政支出,规范管理编外用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土地出让、工程招标、征地拆迁、农村小微权力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努力建设清廉政府。 牵头领导:沈权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