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鄞州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16〕18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工作,现将《2016年度鄞州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区级各单位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落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2016年度鄞州区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6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改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项目管理内外控机制,提高镇乡(街道)、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意识,有效发挥绩效评价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指导原则 (一)遵循过程,突出重点。根据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跟踪分析、事后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应用顺序,围绕2015年财政预算绩效目标项目,选择重点项目委托中介评审,其余为一般评价项目。 (二)形式多样,增强实效。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保持统一原则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可灵活多样。在绩效评价方式上,采取委托中介机构重点评价、预算部门自我评价、从已自评项目中抽取项目委托中介再评价形式,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三)规范操作,科学合理。结合项目实际,认真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做到评价指标科学,评价标准合理,调查对象丰富,工作程序规范,增强评价深度,使评价结果具有较强的权威性。 三、实施范围及评价内容 今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为: (一)重点评价项目四个。由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具体为:居家养老服务(民政局)、城区环卫保洁(城管局)、畜牧业环境整治(农林局)、民办公助学校学生免学费专项(教育局)。 (二)一般评价项目三十九个。在财政局指导下,由各部门组织自评,有关部门要尽早行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抽查面30%以上,要总结经验,努力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具体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义务段免费课本费(教育局);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公路养护与维修、农村联网公路(交通运输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困难单位经济补助、医疗仪器设备补助(卫生计生局);垃圾处置、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养护、内河日常养护、农村污水治理(城管局);退休人员社会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义务兵优待金、老年乐园建设补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民政局);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欠发达村扶持(农办);老旧小区整治、小城镇建设(住建局);水环境建设、小型山塘整治、小流域治理(水利局);表土剥离专项资金、造田改地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保护资金、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国土局);公益生态村补助、农业政策性保险补助、土地治理(农林局);黄标车整治(环保局);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残联);粮食收购环节补贴(商务局)。 (三)部门自评再评价项目若干个。为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督促预算部门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财政局根据评价工作组意见,抽取若干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对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再评价。 上述绩效评价一般以2015年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年度评价,连续性项目可延伸至上年度。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 1.绩效目标的设定与完成程度;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 3.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效益情况; 4.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 5.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四、组织实施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采取财政组织、部门协助、中介评审、人大政协审计监督、公众积极参与的方式开展工作。一般评价项目绩效评价采取单位领导负责、科室互相配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评价报告将提交由人大、政协、财政、审计部门组成的评价工作组联合会审。 (一)提高思想重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当前,财政支出呈刚性增长,各镇乡(街道)、部门应树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理念,努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将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纳入重点工作。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发动基层组织上报预算明细、绩效指标、项目推进时间进度。提早部署工作,完善项目实施过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减少资金结余。补助资金下达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效果数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部门领导应提高思想重视,督促相关科室积极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集体研究解决方案。 (二)加强组织协调,促进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财政部门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明确部门工作程序、职责,完善指标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中介机构监管,邀请人大、政协、审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三)统筹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准确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调查形式应丰富多样,收集数据应全面充分,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既可以综合运用目标与实施结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历史动态比较法、最低费用选择法,还可以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和问卷调查法等,使评价结果更准确、更具权威性。 (四)制定评价方案,规范评价工作顺序流程 绩效评价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财政局组织培训,项目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收集数据资料、分析成绩问题、形成评价报告,财政局对报告进行初审并组织联合会审,最终进行评价结果应用。 五、结果应用 (一)建立评价结果报告机制。评价结束后,财政局应及时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部门自评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监察局、政研室、审计局等单位,并根据评价结果向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提请有关部门对有关项目进行重点审计,加强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二)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资金使用规范、绩效好的,在安排部门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差的,督促完善政策制度,在安排部门预算时从严从紧,甚至撤并取消。 (三)建立政策制度完善机制。对未按规定进行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数据严重失真的,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根据情况暂停拨付该项目资金,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重点评价或再评价。根据评价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部门应组织协调,征求多方意见,规范操作流程,合理申报预算,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共支出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将在绩效评价实践中形成的绩效理念引入到财政支出管理中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项目管理内控外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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