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鄞州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鄞政办发〔2017〕7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鄞州区2016年度生态环保工作任务书》和《2016年度鄞州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经鄞州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并报区政府批准,下列单位被评为2016年度鄞州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镇(街道) 咸祥镇、东吴镇、姜山镇、云龙镇、下应街道 二、先进单位 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农办、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它镇(街道)、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区环保工作新局面,共同为我区实施“名城强区”战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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