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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114/2016-0030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6-04-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通告,通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鄞州中学、鄞州高级中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4 00:00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文件编号 甬鄞教普〔2016〕53号
正文内容

各区属普高、镇乡(街道)教辅室、各有关初中: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探索多元培养录取机制,2016年,鄞州中学、鄞州高级中学将从学校的特色发展定位出发,分别试点理科创新素养实验项目和人文素养实验项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必须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2P以上,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

2.在学科、学术、小发明、小创造等“五小”方面有特殊才能和专长且成绩优异者。

三、招生计划

1.鄞州中学理科创新素养实验班80人;

2.鄞州高级中学人文素养实验班40人。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和“学生个人自荐”二种方式,报名学生均须取得初中就读学校审核盖章同意。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参加鄞州中学考试名额,不超过当年分配至鄞州中学定向保送生名额;参加鄞州高级中学考试名额,不超过当年分配至鄞州高级中学定向保送生名额的70%。学生个人自荐名额不限,最后报名截止时间到4月12日。学生还须向报考学校提供下列材料: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

2.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求手写)。

3.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选拔方式

1.材料书面评审。招生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参加学校测试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书面评审结果将于4月1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

2.招生学校测试。鄞州中学理科创新素养实验班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科学二门,鄞州高级中学人文素养实验班测试科目为外语和中文写作二门。二门科目合计总分200分,测试时间不超过150分钟,难度系数不低于0.70,测试日期为4月24日上午9:00~11:30,测试试卷由招生学校命制、批阅。具体测试方案报区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3.确定预录取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并进入保送生测试。综合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满分100分)×20%+招生学校测试(折算成满分100分)×80%”计算形成。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①思想品德、②平时学业成绩、③身体素质、④获奖情况(含志愿服务、阳光学子等)、⑤个人陈述等五项,每项计4分。①项由初中学校评定,③项参考2016年体育中考成绩,②④⑤项由高中测试学校根据初中学校或学生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照标准综合评定。

预录取学生名单将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于4月29日前报区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参加保送生测试。预录取学生须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成绩合格者(指学生成绩≧该初中学校保送生最低录取分数-20分)正式录取。

六、录取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保送生同批次优先录取,名额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送生计划,录取名单在招生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附件:2016年鄞州区“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招生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2016年鄞州区“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