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报告悉。经研究,同意洞桥镇张家垫地块新村建设一期项目列入2012年度建设计划,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张家垫村。 二、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1334平方米,建设新村总建筑面积2103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7305平方米,物业、社区等配套公建用房面积700平方米,车棚面积3030平方米。 三、住宅及其他各类用房建成后不得对外销售。有关配套事宜按相关承诺由洞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实施。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需4200万元,建设资金由安置村筹措解决。 五、项目实施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2个月。 六、请按有关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 此复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