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办事处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编排体系
信息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公开类型
1、信息索取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
2、信息名称
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内容描述
信息内容简介
4、产生日期
信息的形成时间
5、公开类型
信息公开的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街道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zfxx.nbyz.gov.cn或登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byz.gov.cn/col/col2628/index.html。
(三)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东柳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4-55002786,传真号:0574-55002700,电子邮箱nbyzdljd@163.com,东柳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http://j.map.baidu.com/21WzN
通信地址:桑田路80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45(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度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可乘坐176、18路公交前往。
(二)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申请人可登录宁波鄞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鄞州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可从宁波鄞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书面《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受理机构送交。
3、申请人可以到区东柳街道党政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提交: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提交:
1.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本街道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本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局举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9188620,传真号码:87523750,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邮政编码:315100。
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局,联系电话:96178,网站地址为:http://www.dflz.gov.cn/,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邮政编码:315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