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为三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主要通过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两种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站地址为: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42502/index.html?number=A02;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钟公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保余路291号,办公时间:夏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制定的《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一)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本机关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保余路291号,联系电话:0574-28868090。

1.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由钟公庙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

2.查阅人员可以通过操作本机关提供的电脑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如不便操作者可要求本场所工作人员查阅信息,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指导办理;

3.查阅人员如需打印、复制所需公开信息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4.本场所开放时间为法定上班时间。办公时间:夏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1.机构概况;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9.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0.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1.工作动态;

12.人事信息;

1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分类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nbyz.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钟公庙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钟公庙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提供政府信息时除区分处理外,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物理状态提供,不承担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义务。

凡涉及党工委办事处联合发文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执行。

(一)受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具体由钟公庙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负责。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鄞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12楼;受理时间:夏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74-88462885。

3.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钟公庙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42502/index.html)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受理机构递交,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12楼。联系电话:0574-88462885;传真号码:0574-88462505;邮编:315192。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申请办理及期限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本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情况较为复杂,可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申请人后延长答复期限。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的时间依法不计入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上级有关部门制定。

三、不予公开范围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但是对第2、3项内容,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

四、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为钟公庙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12楼;

办公时间:夏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4-88462885;传真号码:0574-88462505;

电子邮箱:zgmjd@nbyz.gov.cn;

通信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12楼;

邮政编码:315192。

附近公交:

惠江路惠风西路口-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166路东环线,166路西环线

钟公庙菜场-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103路,105路,108路,109路,136路,166路东环线,166路西环线,176路,205路夜间线,205夜间线,527路,623路,627路,902路

惠风西路-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107路,126路,129路,160路,167路,168路,281路,628路,635路,650路,661-1,661路

宁波博物馆-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102路,107路,126路,129路,160路,166路东环线,166路西环线,167路,168路,281路,628路,635路,650路,661-1,661路

五、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9188620,传真号码:87523750,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邮政编码:315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doc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