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镇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政府的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5个一级类别23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地区(行业)介绍、政策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办事指南5个一级类别12个二级类别。
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部门 | 责任处室 |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鄞州区横溪镇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分类与获得
本机关政府信息分为三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范围:
1.机构概况;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0.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2.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3.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4.工作动态;
15.人事信息;
1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网上公开形式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71793/index.html)查阅,也可以到横溪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鄞州区横溪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府前路1号横溪镇政府;办公时间:8:00-11:30;13:30-16:30;联系电话:82826000;传真号码:82826622)进行查阅。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镇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受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可以在填写好《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后,书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鄞州区横溪镇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人也可以口头申请的形式向本镇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口头申请应在受理地点当面提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确认。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本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鄞州区横溪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鄞州区横溪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府前路1号横溪镇政府;办公时间:8:00-11:30;13:30-16:30;联系电话:82826000;传真号码:82826622)。通信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府前路1号横溪镇政府,邮政编码:315131,电子邮箱地址:hxz@nbyz.gov.cn。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鄞州横溪”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鄞州横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鄞州横溪”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办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中国鄞州横溪”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和鄞州区监察局进行举报。
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号码:89188620,传真号码:87523750,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邮编:315100。
鄞州区监察局,电话号码:96178。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鄞州区横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申请人信息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 纸质 □ 光盘 □ 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鄞州区横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 名 称 | 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 纸质 □ 光盘 □ 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以你单位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