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办事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贺丞路415号,邮编:315040,电话:0574-87767037)。

  一、概述

  2016年我街道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党政办公室按照《白鹤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同时,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6年底,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6年底,我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7条。其中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街道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nbyz.gov.cn)予以公布,民生类动态信息在街道官方微博“白鹤街道”和官方微信平台“白鹤新鲜事”中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本街道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街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街道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街道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严格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及时性都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的服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不够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下一年度工作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相关的工作业务指导,使其更加明确政府信息各个方面的公开内容细则,熟悉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二是加强网站管理。推进街道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增强技术支持,加大管理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密切与群众之间的民主互动,努力打造一个快捷便民的街道政务信息平台。

  三是提升公开实效性。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上,进一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