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编委《关于单独设置宁波市鄞州区广播电视台的通知》〔鄞编(2005)21号〕,鄞州区广播电视台为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行政正处级。区广播电视台承担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网络管理等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信息等节目的正常播出;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广电站的宣传工作和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技术开发应用、设备选型和配置,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和频率占用收费,指导乡镇(街道)广电站接收好广播电视信号,提高广播电视信号的通响率和覆盖率。 (三)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信号的无线发射和有线传输,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四)负责有线电视用户管理和收费,办理用户有线电视入网登记、安装、开通信号、停送信号及注销;受理有线电视用户投诉。 (五)抓好广播电视台(站)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财务管理,统筹安排广播电视台(站)经费收支;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