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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网站地址  http://www.yzcg.gov.cn
单位地址  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华裕路68号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与城市发展相关的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公用事业发展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管工作。
  3、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城区设施年度维护计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设施正常维护经费的测算、年度维护经费的计划安排、调度核拨和使用监管工作。
  4、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内河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维修改造工作。
  5、培育和发展养护市场,监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招投标工作,并负责管理养护市场。
  6、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市政、公用(包括城市公共客运、城市供节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城市内河、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镇乡(街道)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8、组织开展市政公用行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技术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转化工作。
   9、行使国务院法制办批准的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环境保护(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工商行政(无照商贩)、公安交通(侵占道路)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内河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本区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监督实施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活动;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投诉]应诉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
  13、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姚兆祥: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耀:负责机关日常管理、财务、养护管理、行政许可、工程项目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养护管理科、市政公用管理处。
  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孟君:负责市容环卫、内河管理、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容环境卫生(内河)管理处、项目办。
  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宏光:负责政工、纪检、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群团及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园林绿化(公园)管理处。
  党委委员、副局长毛斐恩: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法监察等方面工作。分管执法管理科(指挥中心)、案件审核科(法制科)、渣土办,各镇(乡)、街道中队,直属中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朝晖:负责公用事业(城市公共客运、城市供节水、供气、供热)、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公用事业科、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李炳千:负责协助区联合创建办公室工作。
值班电话  0574-88205678
传真  0574-88112882
电子邮箱  cgj@nbyz.gov.cn
监督部门及电话  0574-88205678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情况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党务和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议(提)案、组织人事、档案、信访、统计、财务和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相关行业政策;负责城区设施正常维护经费的测算、年度维护经费的计划安排、调度核拨和使用监管工作;负责编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计划、年度经费分解、使用及监管工作。电话:0574-28818906

  公用事业科:组织编制城市供节水、供气、供热、城市公共客运等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公用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用企业(不含施工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电话:0574-28818969

  养护管理科:组织编制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城市内河、市容环卫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行业管理养护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政、园林绿化、城市内河、市容环卫行业管理;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养护和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养护市场,监督管理养护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市政企业(不含施工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电话:0574-28818922

  执法管理科(指挥中心):负责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行政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风管理和业务培训;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规执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受理全区行政执法举报和投诉电话、110网络、区长电话;收集执法工作信息,编报汇总全区执法情况;处置执法活动中的突发事件。电话:0574-28818932

  案件审核科(法制科):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行政诉讼受理;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有关规定的调研、起草工作;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电话:0574-28818961

  市政公用管理处:负责区内道路、桥梁、雨污水管、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栏、减速带、警示桩等交通设施的安装和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市政、交通设施年度、季度、月度养管工作计划及维修方案,抓好下属机构的考核工作;负责市政、交通设施维修工程和局基建项目的招标管理、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的方案会审、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接管等相关手续;根据市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内部各类台帐管理及养护样板工程的申报评定工作;受局委托,负责全区市政行业的指导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占用、挖掘等初审、查验工作。电话:0574-28819756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搞好区内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环卫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垃圾收运管理、化粪池清理工作;负责区内各沿街店面“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及时收缴相关费用;负责渣土清运管理工作,做好外运渣土的登记、核量、发证及接纳渣土的余缺调剂、签证工作,搞好渣土“两点一线”的管理;负责中转站及环卫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受局委托,负责全区环卫行业的指导工作;负责城管局系统市容环卫建设项目的招标管理、施工监理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占用等初审、查验工作。电话:0574-28819752

  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参与区内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扩初设计、方案会审、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绿地的移交、接管手续;负责城管局系统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方案会审,以及发包、施工监理等工作;受局委托,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行业的指导工作;负责区内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资料整理、台帐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及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局园林养护经费的申报、核拨工作;负责办理绿地占用、挖掘、移植的初审、查验工作。电话:0574-288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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