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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址  http://ldj.nbyz.gov.cn
单位地址  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工作职责      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是: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劳动监察。
    2、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相关规定并负责落实。
    3、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制订本区促进就业规划,劳动力市场规划;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境内外劳动力在本区的就业工作以及相关的服务机构,拟订相应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4、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全区技工学术、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和核发;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制度。
    5、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协调、指导、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集体合同相关管理办法的实施;负责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国家、省和市、区级企业劳动模范。
    6、综合管理企业工资工作;拟订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总量调控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拟订行业工资水平调节办法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7、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制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8、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划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等。
    1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1、吴良裕(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及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全局性重大事务。
办公室电话:87406518     

2、朱安平(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就业再就业、就业培训、劳动工资、劳动仲裁、失业保险及财务审批工作,分管劳动工资科、劳动仲裁科、就业管理服务处、劳动仲裁院。
办公室电话:87406528     

3、施国裕(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党建、纪检、工青妇、信访、人事、老干部、财务监督、职业技能培训、内部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87406507     

4、陈红梅(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工作,分管社会保险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管理中心。
办公室电话:87406516     

5、陈维昌(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劳动监察工作,分管劳动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室电话:87406538    

6、张佩莉(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医疗保险工作,分管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办公室电话:88225016 

值班电话  0574-87406500
传真  0574-87406522
电子邮箱  ldj@nbyz.gov.cn
监督部门及电话  0574-87406526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情况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局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局综合调研、文秘、档案和议(提)案办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和综合来信来访;协同做好局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知青养老保险参保资格审核。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87406526

    劳动工资科(职业技能开发科)职责
    拟订城乡劳动就业政策及具体的促进就业办法;提出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稽核办法;管理各类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并鉴证。拟订全区职业技能开发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拟订全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发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87406543

    劳动监察科职责
    负责全区《劳动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机构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年检、监督和查处;负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处罚的审批;负责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和主持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对职工集体投诉、怠工、罢工和“110”事件的预警进行协调处理;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法制和劳动监察职责。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87406538

    劳动争议仲裁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指导、协调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受理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乡镇、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负责本区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聘任及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供相关信息。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87406533

    社会保险科(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拟订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完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并实施行政监督;依照规定核准职工退休和因从事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等提前退休;负责职工缴费年限的认定;拟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办法;拟订和调整城镇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政策与给付标准;负责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完善和调整;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核审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对工伤或职业病职工伤残等级鉴定、职业康复和劳动能力鉴定;负责管理全区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87406547

    就业处
    工作职责: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职业介绍中心、失业保险科、就业培训科、被征地人员就业服务中心6个科室,主要职能有:
    1、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的组织、管理;日常职介;指导和监督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指导基层站录用备案办理和汇总。
    2、失业保险的申报和失业金发放;失业职工社保补贴的申报办理和发放;失业职工两费减免和小额贷款的认定;指导基层站失业登记办理和汇总。
    3、失业职工和被征地人员职业培训、特种作业培训、SYB培训。
    4、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的申报办理和发放、被征地人员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的认定、残疾人专用车车主社保补贴的申报办理和发放。
    办公地址:鄞县大道999号
    联系电话:88225118  28230068  88225276

    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的享受待遇,接受参保对象对参保情况的咨询。
    负责办理全区被征地人员、城镇老年居民、老年人员养老保障的参保手续,养老保障费的收缴以及个人帐户管理,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接受参保对象参保情况的咨询等具体业务事项。
    办公地址:鄞县大道999号
    联系电话:88225107  88225106  88225118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87406517   12333-6

    劳动争议仲裁院
    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受理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乡镇、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负责本区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聘任及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供相关信息。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87406515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
    1、城镇医保: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本区医疗统筹人员(离休干部及配偶、机关事业单位子女)参保征缴工作;负责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及本区医疗统筹人员(离休干部及配偶、机关事业单位子女)证卡管理工作;配合市医保中心做好两个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做好《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及《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有关情况的督查工作、配合市医保中心做好外伤等非正常就医的核实工作;负责本辖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及本区医疗统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初审、复核及结算工作;负责市医保中心分配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审核工作;负责本辖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外来务工参保人员及参加本区统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转外就医、异地定点、特殊病种、家庭病床、院外检查、代配药等医疗服务资格的登记工作。
    2、  农村医保:负责鄞州区农村医疗住院保险参保征缴、证卡管理、待遇查询、大病救助、费用统计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外伤就医行为的监督和稽查,对各种违规情况按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参与医疗保险各项业务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完善和制订本区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我区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初审、复核及结算工作;负责本区农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鄞州区民政医疗救助费用审核工作;负责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转外(转院)就医、院外检查等的登记工作;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负责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基金运行的管理、审核、检查等工作;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实行财政“收支二条线”管理,并将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列入政府审计部门定期审计计划。
    办公地址:鄞县大道999号
    联系电话:88225092  88225155  882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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