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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国资办)

网站地址  http://www.bof.gov.cn
单位地址  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和区政府制定的各项财政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年度预算草案,执行经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根据区级预算安排,制订财政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配置财力资源。
  (三)推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
  (四)管理区级地方财政各项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各种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彩票监管工作;管理和监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五)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管理、监督各镇乡(街道)财政收支和区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监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负责全区各种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组织各项基金、费收入;负责全区财政系统财政收支的计划编制、统计、分析和汇总。
  (七)承担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资产营运工作。负责全区国有独资、国有参股控股、区属集体和涉外企业财务管理,并实施财务监督。
  (八)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社会会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全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性投资项项目的工程概算及决算的审核;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
  (十)监督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理财政、财务管理中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建立健全财政收入保障机制、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十一)负责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钱芳:党组书记、局长
  金文耀:党组成员、副局长
  岑卢艳:党组成员、副局长
值班电话  28866903
传真  28866111
电子邮箱  czj@nbyz.gov.cn
监督部门及电话  办公室:28866905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情况    预算科:
  a)研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
  b)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
  c)研究起草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
  d)拟订、实施区与部门、镇乡(街道)财政分配政策;
  e)编制全区和区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草案,提出财力综合平衡方案;
  f)编制预算外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新城区土地出让金等收支计划;
  g)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审核各类经费追加报告;
  h)负责预算指标管理工作;
  i)负责罚没物品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j)配合做好季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k)做好与税收收入部门的协调工作。

  综合行事科:
  a)负责区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计划以及土地出让金审核和执行;
  b)参与管理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指标,做好经费拨款审批工作;
  c)拟订全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d)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e)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参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年审和治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f)参与全区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
  g)组织实施区级社会保障基金计划编制、审核、执行;
  h)监管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筹集;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

  农业财务科:
  a)参与对口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订;
  b)起草实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办法;
  c)负责掌握农业部门的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情况,参与管理预算指标,审核年度财务决算,做好经费拨款审批工作;
  d)筹措、管理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发展资金;
  e)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
  f)负责全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
  g)组织指导农业税收服务改革;
  h)负责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中的有关税费管理。
  i)负责扶贫资金管理;
  j)负责农口行政、企事业单位预算内外财务管理、清产核资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
  k)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
  l)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实施。

  企业财务科(国有资产管理科):
  a)负责全区国有资产宏观管理、协调和监督;
  b)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c)负责监管国有资产营运机构;
  d)监督执行企业财产评估政策、制度和准则;
  e)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
  f)指导、监管全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g)拟订全区财政性公共资源统计、效绩评价和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h)研究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统计监测体系;
  i)负责国有独资、国有参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j)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和联合年检;
  k)负责非贸易非经营用汇的管理;
  l)管理归口财政贴息资金等有关专项资金;
  m)承担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会计管理科:
  a)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
  b)拟订会计管理政策和制度;
  c)组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
  d)负责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代理记帐等管理;
  e)负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的组织工作;
  f)负责指导和监督社会会计机构;
  g)指导区会计学会工作;
  h)负责指导和监督镇乡(街道)财政所开展会计管理工作。

  基本建设财务科:
  a)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和工程概、预、决算评审;
  b)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投资使用效益分析、检查与监督;
  c)负责制订并指导基本建设和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d)参与制订工程取费标准和工程造价、工程定额标准,参与工程造价审核和单位资质评审及有形建筑市场管理;
  e)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f)负责政府负债管理工作;
  g)参与管理基本建设单位的预算指标,做好经费拨款审批工作;
  h)开展会计委派工作试点和委派会计考核等有关工作;
  i)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科:
  a)负责总预算会计、预算外总会计工作;
  b)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收付、核算、报表编制;
  c)每月编制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做好收支分析;
  d)编制财政总决算报表;
  e)研究和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核算管理;
  f)做好资金调度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财政监督科:
  a)负责拟订有关财政监督工作的政策和制度;
  b)组织对财政的预算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财政政策、法规、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
  d)负责由区政府各部门和本局起草的涉及财政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e)承办涉及财政的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听证工作;
  f)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汇编工作。

  镇乡(街道)财政管理科:
  a)研究起草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
  b)拟订、实施区与镇乡(街道)财政分配政策;
  c)指导镇乡(街道)预算编制和各项财政管理工作;
  d)负责镇乡(街道)财政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的预审工作;
  e)负责审核、汇总镇乡(街道)财政决算和单位决算;
  f)加强镇乡(街道)财政管理的监督,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检查。

  办公室:
  a)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综合性工作;
  b)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人事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c)负责宣传、信息、文秘、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和议(提)案办理;
  d)负责财务、财产、基建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e)组织、指导局工会、团委、妇委会工作;
  f)组织财政政策调研,分析、预测全区财政经济形势;
  g)会同有关科室做好财政政策制度的公告。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a)负责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镇(乡)街道办事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审核;
  b)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c)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管理。

  会计核算中心:
  a)负责全区结算票据管理;
  b)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收付的审核、结算和账务处理;
  c)负责区级单位及全区中小学校统一发放工资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与局相关业务执行科室的账务、资金核对;负责全区政府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管理;
  d)负责全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和账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结报中心:
  a)负责财政票据发售管理;
  b)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银行等的票据结报管理;
  c)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银行等的资金结报管理。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a)负责全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国有资产报损报废,国有资产处置;
  b)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  c)负责全区国有参、控股企业的年报编制、审核,软件输入;
  d)按月收集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按季汇编季报表;
  e)参加国有参股、控股企业召开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催讨收缴历年的国家股红利。

   信息中心:
  a)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安全和畅通;
  b)负责全局所有计算机硬件的配置、日常维护维修、报废等管理;
  c)负责局中心机房的日常管理;
  d)负责各业务应用系统计算机数据信息的创建、采集、修改、备份和存档。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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