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5-12737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听证告知书((鄞)冒告字〔2025〕第24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7 17:42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宁波可汪广告展览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宁波可汪广告展览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24日设立登记过程中,汪浩然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联络人员系冒用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汪浩然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拟撤销汪浩然在宁波可汪广告展览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联络人员的身份。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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