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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114/2025-1272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02 15:56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各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中小学: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文广旅游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试行)》(甬鄞教〔2018〕194号),为有序推动我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鄞州区范围内,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单位,可申报鄞州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一)符合《宁波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的基地9项基本条件或营地20项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地、营地的法人单位与申报的法人单位必须一致,申报的基地、营地名称与基地、营地法人单位全称可以有所区别。

二、申报、推荐、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单位自评申报。为方便申报、便于核实及后期整理,全部实行无纸化申报,凡需盖单位公章的均需提供PDF扫描件。请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资料:

1.PDF和WORD格式同时提供:《基地申报表》或《营地申报表》(见附件2、3)。

2.PDF和WORD格式同时提供:《基地自评表》或《营地自评表》(见附件4、5)。

3.PDF或者WORD格式提供:基地9条、营地20条基本条件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

4.PDF或者WORD格式提供:(1)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特色简介(基地600字左右、营地1000字左右);(2)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3)申报基地、营地项目的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5-6张(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住宿、食堂场景图片各2-3张);(4)申报营地项目的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

(二)申报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递交以上电子申报材料。联系人:林钢斌,电话:89189427。

(三)组织专家评审。区教育局会同区文广旅体局组织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和专家,对基地营地申报项目进行课程审核、基地营地现场踏勘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并出具评审意见。对照基地营地基本条件,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或2项及以上基本符合的,即不予评审通过。

(四)区级认定公布。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综合评定结果,按程序由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联合发文公布,公示后获评的基地、营地需及时将信息录入到“宁波市研学旅行”官方APP平台中。

三、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包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邮箱:lgbmonkey@163.com,预期不再受理。区教育局后期会同区文广旅体局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地评审。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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