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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04/2025-127481
组配分类 空间规划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JS-01-d1等地块)(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 2025-07-15 10:45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该控规局部调整已获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控规调整批〔2025〕1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调整背景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为落实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及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项目规划传导要求,依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申请,特组织开展《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东至明光路,南至规划河流,西、北至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3.5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JS-01-d1等地块。

三、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及边界调整

根据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的设施规模,重新划分JS-01-d1、JS-01-d2地块用地边界,将JS-01-d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调整为环卫设施用地(U22),用地面积约1.16公顷,JS-01-d2地块用地面积约0.84公顷,用地性质不变,仍为环卫设施用地(U22)。

2、控制指标调整

JS-01-d1地块容积率1.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JS-01-d2地块容积率由1.00调整为1.6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

3、配套设施调整

JS-01-d1地块配建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JS-01-d2地块配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保留配建环卫停车场一处(2个车位),取消原规划配建的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点、生活垃圾转运站。两个地块允许附属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允许设置共用道路及共享对外出入口。

4、道路调整

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情况,优化调整北侧规划盛阳路(明光路以西段)道路宽度,由16米调整为8米,尽端设置回车场。对盛阳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处局部渠化优化调整。

调整前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备注

JS-01-d1

B9

0.58

——

——

——

——

再生资源中转站

JS-01-d2

U22

1.40

1.00

——

——

——

设置公共厕所、环卫停车场、环卫作息点、生活垃圾转运站各1个

JS-01-d3

G2

0.16

——

——

——

——

JS-01-d4

G1

0.52

——

——

——

——

调整后主要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备注

JS-01-d1

U22

1.16

1.40

35

45

24

建筑装修大件垃圾处置中心

JS-01-d2

U22

0.84

1.60

30

40

24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设置环卫停车场(2个车位)

JS-01-d3

G2

0.17

——

——

——

——


JS-01-d4

G1

0.52

——

——

——

——


四、图纸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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