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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878/2025-12745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4 11:48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文件编号 鄞食药安委〔2025〕01号
正文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食药安委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守底线与促发展并重,深化全链条智慧监管,压实风险防控责任,全面统筹食品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落实网格职责清单和网格员事务清单,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书一函”工作程序,促进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分层分级开展企业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两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指导种植养殖主体通过“浙农优品”规范化开具“浙农码”承诺证。全面实施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提质扩面,推进“两品一械”信用档案建设。

(三)深化部门协同治理。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开展风险调度会商。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贮存监管机制、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监管协调机制、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等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

二、从严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巩固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成效,严抓重点风险品种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督促生产、收购主体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推动全区90%以上农贸市场实施微改革,生鲜门店纳管率达到95%以上。

(五)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纵深推进中纪委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深化“四色码”应用,加大对民办、技工等学校以及自主经营模式下“劳务派遣”团队的日常监管。提档升级20家中小学校食堂,实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量化A级达到6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阳光配送”企业建设。着力打造“6322”校园食材安全治理模型,实行源头供应商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六)深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治理。督促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及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供应链主体数据库,强化对直播带货头部主播及网络销售的地产企业的抽检。督导进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探索构建“线上监测+线下查处”的网络食品监管模式。

(七)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有效运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智治应用场景,实现与许可系统数据以及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入网退网商户等信息实时比对、校验,严防“幽灵外卖”,全面清理“一证多店”,有效净化外卖市场环境。打造2个以上无堂食外卖聚集区规范化样板。推广实施外卖骑手“随手拍”等社会监督管理制度。

(八)深化餐饮集群和连锁餐饮治理。开展餐饮集群、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集中治理,实施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和区域特色的餐饮街区(特色美食村)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压紧压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引导建立餐饮街区“管理方+商户”、连锁餐饮“总部+门店”组团的自治模式。

(九)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集市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聚焦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广应用“浙食链”,加强对乡村电商的服务指导。加强展销会、庙会等有举办方的集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举办方履行事先备案、审核审查和经营管理等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十)深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肉制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肉制品企业及其外租厂房、仓库等场所的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线索全链打击、形成闭环。支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行业升级标准体系、改进工艺、提升质量。

(十一)深化“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以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为重点,规范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确保企业生产持续合规。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新版国标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注。

(十二)深化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治理。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治理,加强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小餐饮“净厨”行动,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重点整治后厨环境脏乱差问题。推广实施煎炸用油快检公示制度;探索解决菜场餐饮代加工点餐饮安全许可和监管问题。

(十三)深化药品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美产品、特殊和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和委托生产、增线扩产、停产后复产等重点环节情形监管力度。

(十四)保持严打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绿剑”“药剑”“国门守护”系列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惩处力度。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健全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凝聚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合力。依法实施失信人员行业禁入。对判处缓刑并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大食药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完善食药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食品领域“职业索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三、多维赋能民生保障

(十五)深化“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推动全区21家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8家阳光配送企业、1家本地连锁生鲜店总部构建完善“溯源+检测+责任传导”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至2025年底,争取实现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快检室100%覆盖。

(十六)开展环农贸市场生鲜店规范治理。开展为期三年的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规范治理提升行动,至2025年底,环农贸市场交易带规范生鲜店覆盖率达70%以上,风险分级覆盖率达90%以上,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综合治理先行街区”建设完成率占总数30%以上。严厉打击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十七)持续优化养老助供餐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探索优化调整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打造2家社区全龄友好食堂,4家标准化老年食堂,6家共享餐厅。规范提升社区全龄友好食堂、老年共享餐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养老助供餐监管质效。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家宴惠农改革。加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运行管理,规范农村家宴备案指导。鼓励打造乡厨技能提升实训基地,推动开展乡厨技能培训、村厨大赛等活动,提升乡厨队伍技能和食品安全素养。持续推动农村家宴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四、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十九)强化风险隐患排摸。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摸,全区实施食品抽检监测4.8批次/千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达到1批次/千人以上,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20%。农产品例行监测138批次、监督抽查53批次、专项监测364批次,保持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持续优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哨点监测布局,确保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全覆盖,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样本采样检测任务全年达到540份以上。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对集采新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全覆盖抽检,区级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抽检230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产品)全部实现闭环处置。

(二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应用食安智治平台,提升风险防控精准性和有效性。构建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不合格供应商熔断线索达3条以上。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完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动机制,不合格食品及时办结率保持100%。

(二十一)强化源头风险治理。结合详查数据和粮食超标区域土壤监测数据,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定标准。

(二十二)强化全程全链追溯。抓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进一步扩大追溯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范围,“双重点”上链率达到95%以上,获证主体激活率达到60%以上。深化对接“合格证系统”和“浙食链”系统,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数字化全链贯通。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探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专项信用报告。

(二十三)深化分级分类监管。运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评价模型,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管理,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系。完善农资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拓展完善信用应用场景。依法依规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器械分级监管,做好动态维护。

(二十四)落实重大活动保障。建立完善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体系,按“一保障一方案”原则做好各类会议、活动和警卫任务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元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综合能力。持续开展执法比武、检测竞赛、哨点培训等业务能力提升活动。抓好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药品监管队伍制度机制,深入实施“尖兵领航”“强基培优”“执法雄鹰”工程。推动药品零售与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打造惠民、专业、便捷的药事服务新模式。

(二十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持续开展承检机构年度检查、能力验证、数据核查,提高承检机构实验室管理规范。推动全区食品药品机构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深化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聚焦“烘干驿站”和“智慧粮库”建设,探索“稻谷质量指标的快速鉴定全自动检测法”在粮食收购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提升粮食烘干整理、质量检验检测和粮库粮站管理等环节,基本实现售粮预约、净粮收购、价补发放全流程数字化。推进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宁波院区建设。

五、多举促进产业发展

(二十七)助力地产食品产业提升。推广绿色种植养殖模式和病害防控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转型升级,持续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浙产好食品”产业提升行动,推动鄞州雪菜地产食品产业打造“浙产好食品”。提升一批“浙产好食品”精品小作坊。推动具有鄞州特色、地理辨识度的产品朝着品牌化、文旅化、高端化发力。继续做好做实“浙江好粮油”品牌。

(二十八)发挥“山海协作”战略优势。围绕宁波市与山区26县等对口合作工作方案,通过“线下展销+线上电商”双管齐下加强产销合作;鼓励引导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定向采购,加强消费帮扶;搭建对口合作地在鄞食品生产企业主沟通桥梁,深化双方食品生产企业技术培训和业务合作。

(二十九)实施政务服务增值暖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优化许可审批系统。进一步规范新设食品小作坊,借助“VR样板”电子手册开展“入市第一课”云指导。配合省药监局开展药品中等变更、药品再注册、药品生产许可变更等事项省市联动审评审批试点。以包容审慎监管态度有效应对“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等“外摆经济”主体备案登记、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等。

(三十)推动乡村共富振兴发展。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推进重点食品业态高质量发展,建设“食安共富幸福村”。聚焦农村食品小作坊,打造3家“乡村共富”示范食品小作坊。打通“共富工坊”展销渠道,协助注册“共富工坊”商标,推动产销一体化、品牌化、市场化运作。

(三十一)推进保健食品产业拓面。引导企业拉长产业加工链,推动活性微生物菌种等原料往中间提取物和终端成品两个方向齐头并进。配合上级研究制定食药两用物质黄精的地方标准,积极推动将其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挖掘黄精深加工市场潜力。

(三十二)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支持以浙产药材为原料的研发,支持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制清晰的中药创新药以及中药二次开发研究。

(三十三)加强科技支撑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鼓励食品药品安全机构参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市联动”项目、省“尖兵”“领雁”重点研发计划和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机构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领军企业、大学科技园等开展科技合作。

(三十四)加强物流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落实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防范利用寄递渠道寄递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积极参与全省药品经营“多仓一体化”改革试点,优化药品物流网格布局和运力配置,推进省域一体化药品仓储物流建设,助力药品经营企业降本增效。

六、深入构建共治格局

(三十五)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深化食责险惠民改革,拓展便利化增值服务。持续创新“品质险”“问题食品保险”“异物险”等险种,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防控+服务”保险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协会作用,完善“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机制,激活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力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暗访。实施“红黑榜”信息公示制度。健全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线索。

(三十六)拓展科普宣传阵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百姓点检”等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公众素养。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发挥科普基地扎根基层、服务为民作用。深入推进“食安科普达人计划”,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网络大V合作共创。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百千万”培训行动,加大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

(三十七)深化反食品浪费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反食品浪费标准推广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十八)妥善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应急体系,加强网上舆情风险研判和防范处置,及时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强化媒体交流,引导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理性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引导群众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


附件:鄞食药安委〔2025〕01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