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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122/2025-12744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5-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鄞州区“十五五”重大项目谋划征集,邀您参加
发布日期: 2025-07-11 15:19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为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布局,抢抓国家重大政策机遇,进一步做好鄞州区“十五五”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拟在7月至9月开展我区“十五五”重大项目谋划征集活动。

活动对象及活动流程

一、活动对象

相关部门、镇街、园区、区属国企外,还包括意向参与我区建设发展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咨询机构、社会资本、民营企业等其他主体。

二、活动流程安排

时间从2025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7月底前完成项目征集)

活动整体划分为活动筹备、项目征集、筛选入围、指导优化、项目评比等五个阶段。

项目谋划方向及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项目谋划应结合我区“十五五”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目标任务、“两重”“两新”投向重点领域、政策性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政策要求确定,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高度契合战略规划、符合争资争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带动引领效能、切实保障落地转化、显著提升投资综合效益”为目标导向,系统谋划、精准储备一批战略性、标志性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项目攻坚突破全面推动我区“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谋划方向

(一)制造业集群领先工程。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区“224X”千百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以数智化、绿色化、高端化为主线,聚焦以新能源等为核心的“3+8+2”标志性产业链和“一高两智三新”先进制造业集群,做强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三大新兴产业,转型提升时尚服装、汽车零部件、智能家电等传统产业,抢滩布局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八大新兴未来产业,谋划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动能切换、产业转型升级有利的重大项目。

(二)科技创新强基工程。聚焦创新深化和省“315”科技创新体系,以打造数字变革高地、技术创新中心和原始创新策源地为目标,构建“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加快培育未来产业平台,聚焦“软硬件、体内外、海陆空”九大领域(如人工智能、合成生物、低空经济等),谋划建设“产业项目+科技平台”、高能级科创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

(三)综合交通强区工程。聚焦高水平交通强区建设,着力完善“五大系统”,实施“十大工程”,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补强交通拥堵节点,谋划交通枢纽、城市轨道、快速路、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低空经济等重大项目。

(四)水网提升安澜工程。聚焦打造安全美丽的现代化水网,构建水灾害防御网、水环境治理网、水资源供给网、水生态格局网和水智慧监管网“五网协同”的总体格局,谋划水资源配置、海塘安澜工程、防洪排涝、幸福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建设等重大项目。

(五)清洁能源保供工程。聚焦低碳发展和能源安全保障,优化能源结构,谋划分布式光伏、风(光)电等清洁电源、储能电站、电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重大项目。

(六)城镇有机更新工程。聚焦中心城区空间重塑与周边乡镇品质提升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城市框架实施有机更新工程全域覆盖,同时着力提升城镇设施韧性可靠程度,打造宜居城市,谋划城市地下综合管网和综合管廊、城市更新(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老旧街区(厂区)转型)、应急储备和防灾减灾等重大项目。

(七)农业农村优先工程。聚焦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大嵩片区供水一体化建设,谋划现代农业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多田套合、农业双强基础设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标准化的良种繁育基地、蔬菜育繁推一体化、城乡融合等重大项目。

(八)文化旅游融合工程。聚焦现代化文化强区、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进‌“一带两核”(山海文旅带、三江口文化核、东钱湖生态核)全域带动,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均衡发展,谋划文体旅产业、影视文化、公共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项目。

(九)民生设施优享工程。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口高质量发展,推进“扩中”“提低”行动,以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为核心,系统推进民生设施优享工程,构建全域覆盖、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重点谋划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社会福利、养老、托育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和民生实事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对各自领域项目谋划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原则上要求各项目征集部门组织谋划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部门参与具体谋划,项目申报单位为其他相关主体的项目,可同时计入部门和项目单位的任务指标),各功能平台、区属国有企业不少于3个,各乡镇街道不少于1个(其中重点镇街不少于2个)。(注:以区项目征集部门为主体谋划项目不可与国有企业、功能平台、乡镇街道等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应达到申报项目投资标准(具体见附件4)要求。针对未达到申报项目投资标准,但属于区委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实施的项目,或牵引性强、标志性突出、综合效益明显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适当降低投资标准。

(三)申报项目分为重大建设工程类和重点民生实事类,其中重大建设工程类可细分为近期实施类和远期储备类,前者原则上要求近5年内可开工建设,后者要求5-10年内可推动落地(如重大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等);重点民生实事类要求项目近3年内可开工建设或实施,滚动储备。(注:已列入投资计划的实施类项目不得申报,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允许跨部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谋划跨领域整装大项目,整合碎片化、细小化项目。鼓励谋划合法合规引入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并在申报时明确合作范围及内容、合作方式、回报机制等主要内容。

联 系 人:赵增辉,15258236280。

活动协办:沈  磊,13958208219;戴烨凌,1396836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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