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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案例(2025年7月3日——7月9日)三
发布时间: 2025-07-10 15:18 信息来源: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 信息来源:

问: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备案手续怎么办?

答:新增特殊病种中的失代偿期肝硬化、帕金森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瘫实行无感备案,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

其他特殊病种由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病治疗由专科医师)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填写《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或确诊的病理切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由定点医院职能部门通过医保系统,为参保人员代办备案手续,也可由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手机浙里办APP上传申请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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