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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691/2025-126611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5-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水利 体裁分类 答复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第3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04 10:38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柯国柱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优化塘溪堇山湖围栏设置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会商、共同研究,现就相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栏建设的必要性与规范依据

梅溪水库作为鄞州区的一级饮用水源地,承担着向大嵩片区千家万户提供安全、优质饮用水的重任。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规定,以及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的“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试点工作要求,梅溪水库已被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并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封闭管理。

(一)工程规范要求。梅溪水库围栏设计与施工严格遵循《隔离栅技术条件》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规范设置,旨在有效隔离人类活动干扰,防范污染风险,保障水源安全。建设的围栏及警示标志,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履行水源保护法定职责的必要措施。

(二)封闭管理的必要性。实施的围栏隔离工程,是依据《宁波市鄞州区“千吨万人”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要求,旨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水源保护,阻隔人类活动对水质的潜在威胁;二是安全管理,围栏高度(1.8米)与结构设计(含防攀爬扇形防护)经论证,能最大限度减少游客攀爬风险;三是政策刚性,作为“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验收硬性指标,隔离工程纳入省级环保督察清单,是水源地达标评估的硬性要求,需确保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一致。

二、下步计划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调整优化需求,我局认为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局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在确保水源安全前提下,研究局部优化方案,并依法报批。同时,将继续秉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在确保水源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多便民利民举措。

一是推动观景平台规划,我局将配合属地镇政府及文旅部门,在保护区外围适宜区域增设观景节点,提升游客的观赏体验。目前,梅溪水库旁的宝庆庙观光平台正在紧锣密鼓地建造中,该平台视野开阔,可以欣赏到水位下降后磐裁桥露出水面的美景以及12月水杉成片的红艳景色。

二是考虑尝试在低风险区域试点透景围栏等景观友好型隔离设施,逐步提升生态融合度。我局将持续完善管理机制,统筹水源安全与景观需求,努力实现“保水质、惠民生、促发展”的多维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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