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763/2025-127121 |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答复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关于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5-06-30 09:49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
甬公鄞函〔2025〕23号 |
徐伦福委员: 您好!您在区十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犬吠扰民执法严肃性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犬类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犬类管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工作情况 “犬吠扰民”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处置不妥也极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一直以来公安分局都十分重视,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对犬吠扰民违法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2023年共办理违规养犬案件340起,其中犬吠扰民案件320起;2024年共办理违规养犬案件106起,其中犬吠扰民案件85起。2025年以来共办理违规养犬案件36起,其中犬吠扰民案件27起。 一是织密宣传网络。深刻解读《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整理编纂《养犬管理二十问》,以图文并茂、以案释法的方式简单高效的对条例进行解答。特别是对条例中新增和有变化的条款进行着重解答。发动网格员、群防群治等社会力量进村入户宣传,特别是针对“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建议犬主购买止吠器,避免给邻居造成困扰。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在每年的5-10月份与区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集中开展养犬管理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区级联合巡查与属地街道联合巡查“二级巡查”制度,多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园、广场、小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对违规养犬群体的震慑效应。 三是组织入户排查。结合《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宣传活动,区公安分局积极依托物业、社区、辅警、网格员等群体开展入户排查,提升犬证的办证量,对犬类重点管理区的14个镇(街)400余个小区开展了重点排查。通过排查,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新增办理犬只准养登记1442条,在办证的同时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犬吠扰民”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作出相关处罚。但是在现实中,公安机关对“犬吠扰民”的管理也存在不少的困难。 一是取证难。“犬吠扰民”一般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居民报警后,公安机关到现场犬叫不一定仍在扰民,这就给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带来了难度。 二是化解难。犬主对犬只都很珍爱,犬吠势必会造成影响,但让犬主不再养犬也无法可依,因而只能以劝说为主。而且如果公安机关强制处理,也极易引起邻里纠纷,引发不安定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发挥养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会同犬类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借力社区居干、物业、网格员等力量,在住宅小区、公寓内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特别是对入户中发现有养犬的市民宣讲不文明养犬的危害,提升文明养犬的意识。通过沟通交流调和邻里矛盾,让文明养犬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登记。通过加强信息登记,摸清全区犬类底数,以疫苗集中注射为契机,加大对犬只的芯片植入。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的数据互通。通过各种基础排查,了解社区犬类底数,建立犬只信息档案,推行电子犬类登记证,实现信息的实时录入、实时共享。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开展无证养犬、一户多犬、饲养禁养犬以及“犬吠扰民”等行为的整治,对工作中发现的有违反《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违规养犬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区公安分局将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管理局的联动,同时定期对警情进行分析,对犬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例会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经验、做法,并适时推广,通过部门间联动,共同做好全区的犬类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2025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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