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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51490/2025-126811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13 16:12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陈静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所取得成绩的肯定和认可,同时认同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建议中肯。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也清醒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基于现状并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客观对待、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一是全面深化部门力量整合。遵循“体制机制统筹整合,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要求,坚持整体思维、系统观念,成立区资规、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牵头,发改、水利、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多田套合工作专班,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垦造耕地、土地复垦、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等一体化推进的统筹机制,促进规划之间、项目之间有效衔接,逐步将具备建设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的“双向奔赴”,截至目前全区多田套合率达85%。

二是统筹推进改建项目实施。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项目为王”,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高标准农田的支撑作用。立足本区域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注重补短补弱,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急需先建什么”的原则,分年度、分类别、分区域有序推进建设,尤其是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立项年限8年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均可依据实地现状条件开展基础设施修复提升。结合“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积极争取建设指标,统筹安排实施计划,2025年力争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000亩。

三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多方位增加建设投入,逐步提高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水平,联合区财政局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对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予以资金保障,确保亩均投入稳步递增。对于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区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3000元/亩,其中上级补助每亩2500元;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区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1500元/亩,其中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项目,上级亩均补助900元基础上再统筹增加300元,且区级补助每亩600元;按照决算审计金额超出区级以上补助标准的部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解决,共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是加强土地经营市场化流转。深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积极引导各村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加快土地流转力度,对集中流转土地达到一定面积的村进行不同程度的补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经营提供支持,2024年全区土地流转率达到89%,兑现土地流转扶持资金805万元。

五是持续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将以“三联三送三服务”活动为抓手,在种植改良和管护方面对农户进行科学指导。积极推进项目地块的农事安排,积极探索“油菜—早稻—晚稻”轮种模式,提高耕地复种指数,提出分区域、分作物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意见,采取增施农家肥、种植专用绿肥、秸秆还田养分循环利用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效益。

在你们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局将持续聚焦质效引擎、正视短板弱项,因地制宜分阶段、分步骤、分年度推进项目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孙  鹏;联系电话:0574-87419867)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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