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政策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3 1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人社〔2025〕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政策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一)申报对象

1.区内依法注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含建筑劳务派遣企业);

2.购买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的企业(如猎头服务等)。

(二)申报内容

1.企业发展评估奖励:根据企业年度发展指数(规模指数+动态指数)计算奖励金额;

2.企业新入库奖励:对首次月度或年度“小升规”入限上统计库的企业给予奖励;

3.专业化服务采购补助:对通过猎头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人才的企业给予猎聘费用补助。

二、申请材料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

1.企业发展评估奖励

(1)《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评估奖励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证明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3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度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50%的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或已在报表附注中列明业务收入构成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2024年度营收总额需在2000万以上);

(4)2023年度、2024年度完税证明(2024年度纳税总额需在30万元以上);

(5)发展指数佐证材料(当年度外包业务及派遣业务营收占比,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入,知识产权、软著等,公益活动支出,数字化平台购买或建设等)。

2.企业新入库奖励

(1)《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入库奖励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证明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申请专业化服务采购补助

(1)《鄞州区2024年度企业专业化服务采购补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服务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服务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年薪证明及个税缴纳记录(满1年);

注:以上申请均需填写《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产业政策补助申请承诺书》(附件4);重复材料仅需提供一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本次补助申报截止时间至6月20日,所有材料报送至鄞州区人社局507办公室(惠风东路225号五楼)。其中发展评估奖励及新入库奖励申请材料须经所在镇、街道、园区初审汇总后再提交。

联系人:阳勇  联系电话:0574-89293277

四、注意事项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存在安全生产、环保、信用失信、数据造假等“一票否决”情形的,不予补助;虚报材料者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评估奖励申请表.docx

2.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入库奖励申请表.docx

3.鄞州区2024年度企业猎聘费用补助申请表.docx

4.鄞州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产业政策补助申请承诺书.docx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