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2137168/2025-126779 |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5-06-12 15:18 信息来源: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 信息来源: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尊敬的吴慧明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落地的建议》已收悉。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区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入调研,形成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鄞州区围绕“创新强区”战略,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改革,重点在规范流程、提升效率和优化服务上发力。目前,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已全面实现电子化、透明化,并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对投标企业的动态管理。 鉴于目前招投标的政策文件都是由市里统一制定出台(如《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等),区县不允许出台招投标相关政策制度。我办执行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工程建设“两个办法”、“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示范文本等规则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在项目招投标中,也存在您提到的部分问题,如新技术应用门槛较高、部分招投标流程灵活性不足等。下步,我们也会建议宁波市加强对科技创新情况调研,出台制度,通过制度优化进一步破除障碍。 二、关于“提升招投标部门创新意识,减少‘中梗阻’现象”的建议。 为减少“中梗阻”现象,我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鼓励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提高创新意识,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加大招标人的自主权。同时我办大力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无纸化、电子化、无人化”交易流程,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和全流程线上监管,降低人为干预风险,提升透明度和效率,上线“智慧监管”云平台,探索“互联网+”与招标投标深层次结合与创新,实时监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推动制度漏洞的及时修复,营造公平规范的交易环境。此外我办为提升招标人员的业务和创新能力,每年都会招投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今年已开展了4次培训,覆盖全区招投标管理人员及代理机构负责人100余人次。 三、关于“优化考核机制,鼓励新技术、新工艺采用”的建议。 我们按照宁波市要求,积极推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评定分离”评标模式,确保招标人拥有更大的决策权。去年,鄞州区“评定分离”项目占比达77%,覆盖全行业、全类型,为招标人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提供更多便利。另外,最新的房建市政示范文本中提出“采用新工艺、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适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此类方法相较传统评标办法能更好地体现投标企业在科技创新能力上的优势。 下步我办也会建议宁波市对科技型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具体障碍开展调研,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绿色通道”,简化EPC模式招标条件,优化专利技术应用流程。同时建议经信部门加强调研,出台鼓励新技术、新工艺采用的政策制度。 我办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以招投标领域改革为抓手,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您的建议为我区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将持续吸纳各方智慧,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招投标生态,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鄞州经验。 再次感谢您对鄞州区招投标工作的宝贵建议! 宁波市鄞州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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