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2969683/2025-12677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鄞州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5-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谢登峰、镇长丁绍江、原镇长虞曙峰自然资源资产任中(离任)审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12 14:35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要求,经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谢登峰同志任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党委书记期间、丁绍江同志任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镇长期间、虞曙峰同志任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镇长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谢登峰同志任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党委书记期间(2021年8月至2025年5月)、丁绍江同志任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镇长期间(2023年3月至2025年5月)、虞曙峰同志任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镇长期间(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二、审计时间:

2025年6月17日起。

三、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王国新   电话:0574-89295265

受理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四、审计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部门电话:0574-89189525。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25年6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